受理、审结的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数均居全省首位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彭勇 朱璐报道 7月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法院受理、审结的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数均居全省首位,其中白云区打掉涉恶团伙数在全市排名第一。
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在通报中指出,从2018年1月23日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件532件2682人,审结508件2489人,结案率95.48%;受理涉黑涉恶二审案件134件1104人,审结128件1001人,结案率95.52%;2020年前受理的案件结案率为100%。
据统计,广州法院受理、审结的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数均居全省首位。其中,一审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的涉黑被告人315人,涉黑案罪犯重刑率达47.8%,共判处财产刑和追缴违法所得约6.5亿元。
案例
广州一“黑老大”获刑18年
2012年,陈德荣、吴嘉明、骆灿明经合谋,由陈德荣、吴嘉明出资在本市中山七路富邦大厦69号905房成立广州市银濠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银濠公司”),通过吸收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陈德荣为组织、领导者的犯罪组织。
陈德荣要求组织核心成员文身“噺邨”二字,并组建“我们这一家”等微信群;每周一组织成员到银濠公司开会,针对各成员非法放贷的业绩进行奖赏或责骂;对违反组织规定的成员执行组织纪律,予以殴打、非法拘禁。
该组织依托银濠公司发展、壮大,大部分组织成员在银濠公司就职。银濠公司成立之初,其主要业务是通过采取签订空白借贷合同、虚高借款合同金额一倍以上、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提起虚假讼诉等方式,通过层层平账、以“砍头息”、中介费、上门费、违约金等费用垒高债务,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
自2015年开始,银濠公司逐步转变非法放贷模式,改由公司提供资金给组织成员自行放贷,风险由组织成员自行承担。
广州海珠区法院一审审理查明,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陈德荣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分别判处其余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