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多个部门负责人到场应询
日期:[2020-07-30]  版次:[A03]   版名:[城事]   字体:【
■广州近年取得了很大发展。新快报记者 宁彪/摄(资料照片)

公平竞争、跨境贸易便利化、减税降费、规范中介服务、数字政府建设……

新快报讯 7月2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上,七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就公平竞争、跨境贸易便利化、减税降费、规范中介服务、数字政府建设、规范政府检查行为等问题提出询问,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林克庆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人到会应询。

焦点一

如何推动基层政府重视诚信?

答:正起草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曾超鹏:有的基层政府及部门未能履行向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或订立的合同,损害企业经营的积极性。有什么措施可以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府部门切实重视诚信建设,确保向企业作出的承诺得到实现?

省发改委主任葛长伟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在政务诚信建设顶层设计上,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并部署实施相关工作。

他介绍,省内已先后对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开展了两轮专项治理,督促198个存在失信问题的政府机构完成整改。在“信用广东”平台上,有110个政府机构260条失信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从2018年起,广东将政务诚信建设情况纳入了省级机关绩效考核。

“我们正在起草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尽快地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立法规划,通过这些地方立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广东的政务诚信建设、法治保障。”葛长伟说。

焦点二:

对企业联合惩戒措施过多过当?

答:国家发改委正牵头梳理规范此类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曾超鹏:目前印发的5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共涉及将近1400项惩戒措施,其中只有部分措施有法律法规依据,另外相当一部分措施仅依据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少企业反映联合惩戒措施过多过当。请问广东下一步如何按照依法依规的原则开展联合惩戒工作?

“例如,最近有一些联合惩戒的措施法律依据不足,在这个过程中间确实也存在有些部门搭车希望能够加入到联合惩戒的过程中去。有些措施的度把握得不够准,给企业感觉到惩戒措施过多过滥。”葛长伟透露,最近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也在牵头梳理规范这类问题,“接下来我们会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也把这类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通过推动我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实施,在实行联合惩戒的过程中尽可能避免政府相关部门的随意性,强化法律性。”

焦点三

如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答: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郭杰:我省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上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在金融服务、项目招投标、产业政策、财政支持和执法等方面,仍然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做法。请问我们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逐步消除排除、限制竞争的做法,来更好地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麦教猛表示:“当前在金融服务、项目招投标、产业政策、财政支持、执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情况,包括有一些地方给予特许经营、奖补或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方面,有一些奖投标的规定存在歧视性的条件。”

麦教猛透露,广东将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出台《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实施方案》,成立竞争政策统筹协调及专家咨询机构。同时,积极探索外部审查机制,支持深圳开展独立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试点工作。

焦点四:

如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答:8月底前完成清单确认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晓阳:从广东目前的情况看,政府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有待加强,中介服务市场化不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存在区域性、行业性垄断,市场竞争不充分,捆绑服务、指定服务、收费高等现象,增加了企业负担。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各省制定并公布统一的《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但目前广东尚未制定公布。请问广东什么时候出台这个关于规范中介服务的政策指引?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杨鹏飞回应,2015年起,广东省分四批清理规范并印发了保留的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前广东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布,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动态管理。

杨鹏飞透露,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我们正在组织省市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自查、清理规范、动态调整工作,确定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该清单将于8月底前完成,并将按程序进行统一公布、动态更新。”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