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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一趟车被判刑两年,冤不冤?
日期:[2020-08-01]  版次:[A10]   版名:[世相]   字体:【

一男子不系安全带还抢方向盘,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实习生杨一瑾报道 在广佛大巴上,乘客焦某没有系安全带,导致司机被交警处罚200元。在焦某准备下车时,司机要求他交了罚款才能走,焦某因此去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导致大巴偏离正常路线并发生晃动,最终司机紧急停车。

新快报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焦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乘客没系安全带致司机被罚200元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9日,包括焦某在内的十来名乘客乘坐一辆客车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前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总站。

开车前,司机提醒所有乘客要系好安全带,而当车开到环山安检站之前,司机又向乘客说了两遍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安检站后,交警检查发现焦某没有系安全带。

此后,司机黄某对焦某说:“因为你没有系安全带,我被罚了200元,你要出这个钱。”可焦某拒绝了,为此黄某上报给公司的领导,领导说带回花都汽车站再处理。

客车开至花都区内,焦某想下车,被司机阻拦,随后,焦某抢司机的方向盘,用双手抓住方向盘往右边转,这时司机黄某用力按住方向盘,不让方向盘左右摆动。

在这样的情况下,司机黄某紧急将车停在路中,并打电话报警,焦某则抢手机并动手打人。“我感到车向一侧晃动了两三米,随后车停下,听到前排的乘客说有人抢了方向盘导致车辆晃动。”车上一名乘客说,听到情况后他也打了电话报警。

被告:急着下车把手放在方向盘上

对此,焦某解释称:“我睡着了,所以没系安全带。”也正因为这样,后来交警处罚之后,他拒绝给司机200元。

焦某称,车开到花都区炭步镇四角围时,他看到自己的老乡下车,也要跟着下车,可司机要求他跟随到花都汽车站处理,于是他走到司机位置旁边吵起来。“当时车已经开了,我因为急着下车,就把手放在方向盘上想让司机把车停下来”。

此后,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焦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综合考量焦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花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对焦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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