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要对粉丝应援、借贷、集资追星等行为保持理智,谨防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
新快报讯 记者范昊怡报道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互联网平台及理财投资产品层出不穷,一些机构邀请明星代言推广或站台,存在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误导性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二期风险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做到“三看一防止”,切实防范金融陷阱。
明星代言P2P频频爆雷
银保监会在风险提示中表示,金融产品信息不对称性高、专业性强,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辨别代言产品资质、不了解产品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目前,明星为各类互联网平台或金融产品代言种类繁多,常见模式大致有以下五种:
一是为P2P平台代言,近年已有明星代言的平台爆雷,导致参与者资金受损;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如“中晋系”集资诈骗案已导致万余名投资者遭受资金损失;三是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代言,网络平台操作更便捷,但也容易存在风险提示、投保告知不充分等问题,消费者切忌因明星代言而忽略风险告知事项;四是为金融产品、平台站台,如“泛亚有色”曾邀请某学者出席活动,利用名人光环对公众造成消费误导;五是为银行保险机构某类产品或整体品牌代言,如明星担任银行信用卡推广大使或宣传大使。
此外,部分粉丝无底线追星,为明星集资打榜等不理智追星行为也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一些集资乱象。还有的利用名人效应过度营销宣传诱导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有可能引发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问题。
选择金融产品不可盲信明星代言
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可盲信明星代言,应理性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做到“三看一防止”。
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消费者应选择有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要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更要摒弃一夜暴富观念;三看收益是否合理,对承诺高于平均收益率的金融产品要小心谨慎,不要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等虚假宣传。要防止过度借贷,青少年尤其要对粉丝应援、借贷追星、集资追星等行为保持理智,谨防陷入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
银保监会在风险提示中同时要求,金融产品供给主体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本机构及合作方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
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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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艺人深陷P2P代言泥沼
资料显示,2014至2015年,互联网金融借贷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多家P2P平台聘请了明星代言,借助明星的知名度和所带来的流量,迅速获客和打开知名度。
然而,明星代言的P2P平台却爆雷不断。2016年,知名艺人张铁林宣传的鑫琦资产因涉嫌非法集资爆发危机,有大量网友在微博表示:“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必须负连带清偿责任。”不过,张铁林始终未对此发表看法。
随后,e租宝、东虹桥金融、理想宝、团贷网先后爆发兑付危机,让李湘、黄晓明、唐国强、范冰冰等明星陷入代言泥淖。2016年,e租宝被认定为涉嫌诈骗,金额高达700亿元。
为大众所关注的,还有知名主持人汪涵因代言爱钱进遭网友声讨,汪涵曾就代言网贷平台一事向监管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公开道歉。不久后,湖南台主持人杜海涛也因代言P2P平台网利宝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