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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三灾
日期:[2018-04-01]  版次:[A06]   版名:[世相·法庭笔记]   字体:【

警示录

●清明祭祖烧纸钱放鞭炮忙追思

●清理不善引发山火三人被判刑

清明祭祖本是传统,却不小心给自己惹来了大麻烦:烧纸钱放鞭炮不小心引发了山火,结果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赔了金钱还要赔上“自由”,可谓人财两失。

马上就到一年一度的清明节了,在追思先人的同时,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一定要留意风向控制现场,在完成祭拜后要清理现场,消灭火种,避免引发火灾。这不,以梅州市五华县为例,去年曾在一天之内就引发了3起山火险情,3名当事人都因此获刑。

话说2017年4月3日上午10时许,六旬老妇李某及其家人到五华县长布镇“坟盆里”(地名)的山上祭拜祖先,在祭祖过程中,李某用自己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蜡烛、香纸,当天颇有些山风,一阵山风吹来,带着火星的香纸、烧着的火烛在林木间很快引起了不小的山火。直至当晚6时许,当地镇、村干部及村民经合力扑救,才将山火扑灭。后经当地林业局鉴定,山火过火面积达125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8亩,造成经济损失12342元。

无独有偶,同一天上午,钟某及其家人也到五华县“石礤里”(地名)山上扫墓,在燃放鞭炮后因没有及时清理遗留火种,从而引发火灾。后经当地林业局鉴定,山火过火面积达193亩,其中林地面积91亩,直接经济损失达20850元。

张某也是因为鞭炮坏了事。当日下午,张某和家人等到五华县华城镇“阿坑里”(地名)的山上祭祖,在燃烧香烛纸钱时不慎引燃了摆放在旁边的鞭炮,进而引发山火,大火蔓延开来,损失较重。经鉴定,此次山火的过火面积达2100亩,其中有林地面积435亩,共造成经济损失39万余元。

地点: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经审理后,李某因失火罪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钟某则因失火罪获刑十个月,张某因失火罪获刑二年六个月。

依据:上述被告人因祭祖不当,引发山火并造成林地损失,不仅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还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依法按照失火罪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黄琼 宋小翠 徐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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