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杨朝清
据报道,前不久,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杭甬运河上一名女子落水,从湖北来绍兴务工的魏师傅挺身而出,将女子救上了岸,还婉拒了女子拿出来的200元感谢费。魏师傅回到家后心情不太好,原来他价值200元的手机因为救人进了水,已无法正常使用,只能买新手机。魏师傅希望帮忙找到这位落水者,能“报销”他买手机的钱。
面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这位外来务工人员没有麻木、冷漠、无视地走过,而是勇敢地伸出了援手;对落水女子的困境有着敏感的反应能力,当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魏师傅的所作所为,无疑值得点赞。
见义勇为既有成本,也有风险。见义勇为不仅要求施救者具有“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勇气,也要具备救助他人的专业技能与经验。从小就喜欢玩水、游泳技能不错的魏师傅,显然具有这样的本领。为了救助落水女子,魏师傅的手机损坏了;“报销手机费”的利益诉求并不过分,他只是要求受益者承担见义勇为的部分成本,并没有要求得到额外的回报与激励。
在传统的熟人社会,见义勇为者的不求回报和获救者的知恩图报成为一种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社会契约”,从而避免了直接言利的庸俗与乏味。施救者通常不会主动要求报酬和感谢,而是把回报的决定权留给被救者。在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人口流动的加速以及价值观念多元化,让一些人拒绝履行回报义务,甚至一句表扬和感谢的话都没有,生硬、冰冷地转身离场。当隐性的见义勇为回报机制得不到应有的敬畏,难免会让好心人产生失落感和挫败感,引发他们见义勇为是否值得的疑问。
作为一种超越法律义务的主动的责任与担当,见义勇为的好心人之所以在乎那一句“谢谢”和那一声表扬,说到底也是为了追求一种价值认同。如果见义勇为的成本完全由好心人承担,收益却由他人乃至由全社会共享,就很容易陷入“搭便车困境”;如果见义勇为得不到回报与激励,如果见义勇为得不到他人的尊重与认同,见义勇为的公众参与就会大为降低,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我们自己。
对于收入不高的魏师傅来说,一部200元左右的老人机就会直接影响他的生活品质;“报销手机费”不仅意味着物质损失得到补偿,更意味着他的救人行为得到了尊重与社会认可。
只有降低见义勇为的风险、分担见义勇为的成本,让见义勇为者少一些后顾之忧,让见义勇为得到物质上的激励、回报与精神上的慰藉与认同,“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人们才会越来越多。尽管魏师傅要求“报销手机费”,却依然无损他见义勇为的价值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