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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汽车可在南沙申请上路测试
日期:[2018-04-26]  版次:[A10]   版名:[时政]   字体:【

南沙出台新规推动建设无人驾驶示范区

新快报讯 记者朱清海 通讯员林正山报道 昨日,南沙在广东省率先发布《广州市南沙区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建设无人驾驶示范区。这意味着,无人驾驶汽车以后可以申请在南沙上路测试了。

明确路测办理流程

昨日上午,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对外发布了《意见》,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和技术团队落户南沙,引导智能驾驶相关技术研发及创新,将南沙区打造成为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区。目前,已有小马智行、广州中科院软件所等企业进驻南沙开展相关研究及应用。

不过,自主式智能驾驶和网联式协同驾驶技术作为新生事物,现有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还有待完善。新鲜出炉的《意见》则明确了道路测试推进管理机构、测试申请要求、道路测试办理流程、道路测试的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等内容。

申请路测车辆需先买保险

《意见》还明确,测试主体是指需在南沙开放测试道路上进行机动车智能驾驶相关科研、定型试验的单位,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广州市南沙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从事汽车及零部件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或者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需为申请道路测试的车辆购买每车不低于 500 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者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智能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等。

南沙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依托南沙自贸片区“先行先试”的机制优势,将大力推动无人驾驶示范区的建设,促进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和技术团队落户南沙,加快创建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计划将于近期发布

新快报记者还了解到,《广州南沙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编制完成,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该行动计划制订了南沙“集聚产业要素和吸引企业落户——释放数据场景和打造样板案例——案例推广复制和形成产业规模”的三年行动路线图,围绕打造人工智能人才高地和国家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顶尖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建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等四方面,提出项目落户、人才聚集、数据开放、应用示范等17项具体工作举措。特别是在数据开放和应用示范方面,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依法适度开放政府数据和应用场景,组织实施人工智能重大示范应用专项,支持本地人工智能企业参与交通、环保、公共安全、社会管理、教育、医疗、社区等重点领域建设,加快人工智能的商业化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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