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物管放任私车占道 最高罚5万元 地下空间禁用明火 情节重可拘留
日期:[2018-05-30]  版次:[A04]   版名:[城事]   字体:【
■云梯高度有限,高层建筑灭火主要还是依靠固定消防设施。(资料图,图文无关)新华社发

《广州市消防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一审,消防审批与规划许可拟“脱钩”

5月29日,《广州市消防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一次审议。草案的最大亮点在于对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日后消防审批与规划许可有望“脱钩”,且老旧建筑更新修缮可免于申请消防设计审核。而此前立法听证会上关于私家车占消防车通道、地下空间是否使用明火、微型消防站建设等讨论焦点,均有了明确规定。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将投入使用的建筑物纳入消防审批范围

消防审批是建设工程审批制度中的重要一环。根据现行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均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旨在形成打击违法建设的合力。

然而,草案却提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繁简分流机制,缩减审批时间。同时,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设计备案时,无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如此一来,无疑是将消防审批与规划许可“脱钩”。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岳练解释,实践中发现不少建设工程办理规划许可时间较长,且不少建筑物介于灰色地带,无法办理规划许可。这些建筑大量投入使用后,如不允许办理消防审批规范化,将造成更大的火灾隐患。

然而,一旦脱钩,将事实上投入使用的建筑物纳入消防审批范围,进行消防监管,消防部门的审批工作业务量将大为增加,监管责任更大,需加大人、物、财力的投入。此外,违法建设投入使用的消防阻力变小,可能会刺激社会上违法建设,因此需加大查处违法建设的力度。

老旧建筑更新修缮可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审批制度另一改革,在于对老旧建筑更新修缮后的消防设计审核。据悉,广州当前在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危房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老旧房屋建筑更新改造、修缮后,由于适用消防新标准审批,反而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等问题,不利于推进城市建设工作。

对此,草案规定,老旧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历史建筑进行更新改造、修缮的,可以免于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或者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标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但有意见认为,应区分具体情形,对老旧建筑、危房等进行修缮且不改变房屋居住功能的,可免于消防设计审核;对改变功能且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确有困难的,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给出出路。

不得擅自调整控规中的消防站选址

广州市法制办称,目前全市部分消防规划落实情况不大理想。对此,草案明确,消防部门应当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其中应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内容,其中涉及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的应经规划部门审查。消防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应由规划部门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已明确的消防站选址用地应当用于消防站建设,不得擅自调整。

同时,市法制办指出,由于广州超高层建筑、地铁和地下综合购物广场不断增多,因此将消防通信纳入消防规划并实施比较迫切,以提高通信信号,增强救援能力。

出租屋变仓库,房东知情不报罚500元

草案提出加强对出租屋等特殊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治理。据悉,目前广州出租屋常见的消防安全问题包括:一般房龄高,建筑耐火等级低;疏散条件差,楼道窗户因防盗设施受阻;房屋功能混乱,危险源多;使用大功率电器多;消防设施缺乏;房东、承租人消防意识薄弱,只考虑租金与地段;人员居住密度大。

市法制办给出一组数据:以天河区为例,2016年度发生典型火灾共13起,其中住宅类火灾7起,均属于出租屋火灾,并且7起中有5起属于村民自建房出租屋。

对此,草案规定,房东对集中连片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出租屋内床位数达15个以上的,应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等火灾报警装置;发现承租人擅自将出租的房屋变更为仓储用途的,及时制止并报告区城管部门,否则将罚500元。

热点聚焦

1

私家车占消防车通道怎么办?

遇私车占道 物管应及时制止并报警

根据草案,消防车通道维护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有物管的建筑物责任人为物管企业,没有的则是全体业主;村内的为村民委员会。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由于停车位供求紧张,目前全市部分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相当普遍,特别是未开发利用地下停车场的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这将耽误救火时机。

对此,草案明确,责任人应按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的地面标志或者路边标志;对已设标志的通道上停放机动车辆等妨碍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则报告派出所。否则,物管将被处以5000元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至5万元罚款。

2

地下空间与高层建筑如何防火?

高层建筑救援窗保障不锁闭 地下严禁明火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高层民用建筑数量已达10188栋,其中超高层有368栋,一旦发生火情易形成立体火灾。但同时,全市配备最常见的云梯救援高度仅约为54米(约18层),因此高层建筑灭火还是主要依靠固定消防设施。

对此,草案表明高层建筑要在避难层(间)设置明显标志,保障其不被占用以及其防烟、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在救援窗设置明显标志,保障其不被锁闭;在每一楼层对独立设置的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进行防火封堵。

地下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则首要突出“防火”。近年来,广州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体数量递增,规模较大、人员密集。部分地下餐饮甚至引入了煤气管道,铺设在地下空间每层的天花面上。

据研究,烟气的水平扩散速度为0.5米/秒,人的水平疏散速度,正常条件下为1.0-1.2米/秒,但人员密集加之发生火灾时照明条件不好,疏散速度远不能达到0.5米/秒;人上楼梯的速度最快为0.6米/秒,而烟气向上流动的速度可达3米/秒,可见人不一定能跑得过烟气。

此前立法听证会上,地下空间明火使用问题讨论热烈,听证代表持“支持全面禁止”与“反对一刀切”的意见各占一半。草案明确地下空间不得使用明火,否则将对管理人或使用者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此外,地下空间安装广告设施的,应当使用难燃或者不燃材料。

3

如何解决消防站两成缺口?

明确社区等应建微型消防站 物管也可自建

广州是全国首推微型消防站的城市。据统计,目前广州应建城市消防站8196个,实有6559个,1637个缺口占了约20%。且由于消防站保护面积相对过大,任务繁重,难以实现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而2014年广州开始建设的微型消防站正有“救早灭小”的优势。以2016年为例,全市建成微型消防站5418个,全市群众遇火自主扑救率达到76.39%,较2013年建设前提升45%。

此次草案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运行纳入,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村应当建设微型消防站,倡导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以及大型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建设微型消防站。

据介绍,目前微型消防站还存在力量编配不到位、应急响应不及时等问题。因此草案要求应按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员及消防器材,并进行日常业务训练。据透露,建站成本约1万至3万元,但倡导建设的尚未有财政补贴。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