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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临时工要研究生学历, 这样的招聘有市场吗?
日期:[2018-07-19]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启木

7月17日,陕西神木市发布的一则招聘公告引起了舆论关注,公告称该市决定招聘100名协管员(属临时用工),需研究生学历,月薪为2500元,聘用期三年。该公告称,“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市全日制研究生中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其中,招聘生态环境协管员30名,招聘经济工作协管员70名。应聘者须具有神木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须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澎湃新闻)

点评:这边厢,各大城市的人才争夺战如火如荼,不少城市研究生落户的补贴就有数万元,一线城市的最低工资也都超过了2000元;那边厢,一个四线城市的月薪2500元的临时工岗位,却开出了“全日制研究生”的招聘门槛。这种局面,看似矛盾,却又有着相当强的现实基础。一些人之所以屈就于临时工岗位,图的是转正获得编制的可能;一些人可能想要回到家乡工作,而选择的空间相对有限,只能无奈接受。只是这样的价格在市场里完全没有任何竞争力,为何到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反倒有了可能?值得反思。

近日,顺德法院发布《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家长们一封信》,顺德法院透露,目前已查实有31名被执行人的子女共计31人,就读于顺德区高收费民校。顺德法院建议,各相关学校在招生时,须对所招录学生家长的失信情况进行审查,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的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广州日报》)

点评: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民校,完全可以理解。既然没钱还账,哪里来的钱支撑子女的教育高消费?这与禁止“老赖”乘坐动车、飞机异曲同工。不过,这里的关键在于禁止就读高收费民校,公办学校不在其列,原因在于,子女的受教育权高过对于“老赖”的惩处,而且父母之过也不该子女承担。把握好边界,这个政策就能获得社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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