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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不限量” 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是积极纠偏
日期:[2018-08-03]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那岩

8月2日,湖南省工商局召开通信运营商发布违法广告行政约谈会。根据调查,湖南省工商局认为,三大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消费误导,属于虚假广告。三大运营商明知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真正实现“流量不限量”,却在广告中反复大量宣传,推销“流量不限量”套餐产品,且在广告中亦未明示“达量降速”“达量停止流量使用功能”“达量关闭上网功能”等流量使用关键信息。(《中国消费者报》)

点评:所谓“流量不限量”,要么有封顶限制,要么有限速要求,有的还存在视频免流量但广告弹幕却收费的问题,这显然属于货不对板、夸大宣传,认定为“虚假广告”并没有什么问题。有名无实的“无限流量”,让人看到的不是竞争的诚意,而是满满的套路。湖南已经迈出第一步,其他地方会跟进吗?

日前,广州有小区物管贴出“养犬规定”,养犬者认为是“过分要求”,事件也引发大讨论。同样在近日,广东佛山禅城区法院判决一“遛狗未拴狗绳致人摔倒脑震荡”案例,狗主人被判赔偿8万元。法官表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南方都市报》)

点评:遛狗不牵绳致人摔伤受伤判赔8万元,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与一般想象中的恶犬咬人不同,此类案件更多是由宠物追逐引发,当事人出于恐惧而奔跑,不慎摔倒受伤。前不久广州花都区也有类似案例,女子小区内遛狗不拴绳致他人伤残,同样被判赔偿近8万元。法律关系向来都十分清晰,遛狗须牵绳也是法规要求,但在现实里,很多人往往都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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