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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住房应享受保障
日期:[2018-08-03]  版次:[A09]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王彤报道 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专家提出,高龄住房困难家庭应受到照顾。

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会长廖俊平认为,对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该有所区分,一部分是有可能脱离低收入群体的青壮年家庭,还有一部分是以高龄低收入群体、残障人士为主的五保户。对于后者,应该让他们能一直享受保障。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方建国建议将高龄困难家庭做区分照顾。他说,在很多低收入家庭中,有很多退休高龄老人,随着政府退休金、养老金的增长,他们的收入也在被动地增长。但是如果因为他们的退休金收入超过准入线,就要求他们退出住房保障是不合适的。

一部分专家认为,公租房作为公共资源,应该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表示,对自有住房面积超标或者收入超过公租房准入线3倍以上的家庭,如拒不腾退公租房的,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将其行为载入广州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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