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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谁来带娃”之问,有赖多方共同发力
日期:[2018-08-15]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张海英

近日发布的《2018年中国广州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显示,一项针对广州市0~3岁托幼服务的调研发现,有无托幼机构已经开始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该调研报告认为,托幼服务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公益性,建议强化政府对发展托幼服务的责任,加快建立完善0~3岁托幼服务体系,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区等建立托幼机构。

根据调研数据,目前广州0~3岁的孩子主要由老人来带。数据显示,爷爷奶奶带的比例占39.03%,外公外婆带的占16.77%,两者相加超过了55%。带娃,成为不少老人的无奈之举,“捆”住了老人的晚年生活。要想适当“解放”老人,有必要让“带娃”从家务事变成“社会事”,让社会和公共部门分担家庭压力。

然而目前,无论是公共服务还是社会服务,均偏重于3岁以上的孩子。以广州为例,只有4.68%的家长送0~3岁孩子入托,其他家长并非不愿意送孩子入托,而是目前托幼服务从数量到质量都很难满足要求。调查显示,在广州,有42.11%的受调研机构配备教师在5名以下,有72.88%的托幼机构保育员数量在5名以下,有30.51%的受调研机构还没有炊事员。

所以,提升托幼服务,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可制定相关规则,鼓励社会机构建立托幼机构。这方面,上海的做法可以借鉴。今年上海连续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规定,并在5个区先行试点。

另一方面,正如蓝皮书所建议的,可以鼓励广州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区等建立托幼机构。这些单位或社区要么有房屋土地资源,要么有资金等方面优势,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展托幼服务,从而不断增加托幼机构数量、提升托幼服务质量。不过,机关事业单位办托幼机构的前提是面向社会。

鉴于0~3岁孩子年龄更小更为特殊,托幼机构服务总体质量应该高于目前的幼儿园服务质量。不过,目前幼儿园的整体服务水平都有待提高,托幼机构的推进,恐怕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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