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10.7%
日期:[2018-08-23]  版次:[A08]   版名:[城事]   字体:【

广东高院发布《2017年度广东省行政诉讼白皮书》显示——

近日,广东高院发布《2017年度广东省行政诉讼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同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2017年度,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10.7%,继2016年出现首次下降后再次下降1.5%。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2859人次,比2016年度增长79%,广东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升。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曾洁赟 林劲标

■制图:廖木兴

群体性诉讼锐减 同比减少53%

据介绍,2017年,全省各级法院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7776件,其中直接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1864件,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后裁定准予原告撤诉的27件,合计1891件,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10.7%,较2016年度下降了1.5个百分点。行政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了1.6%,当事人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7.8%。与此同时,群体性诉讼锐减,同比减少53%。各项数据表明,全省各级法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社会公平公正成效明显。

审查22份规章

确认3个涉及不合法条款

据广东高院行政庭庭长林秀雄介绍,2017年度广东行政诉讼案件呈现案件类型和地域集中、诉求更加多元化、新类型案件增多等特点。其中,全省80%以上的一审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九市。全省法院受案最多的两类行政案件是劳动和社会保障类以及城建类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更加多元化,请求审查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扩大到对该行政行为依据的“红头文件”;请求解决的纠纷类型不局限于行政争议,还包括与行政争议相关的民事争议等。全省法院审理了行政协议、行政一并解决民事争议、附带规范性文件审查等一批新类型案件,其中先后对22份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确认3个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条款不合法。

全省行政案件收案

呈快速增长态势

另据了解,今年1-7月,全省行政案件收案继续呈快速增长态势,其中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2799件,同比增长14.65%。广东高院副院长洪适权表示,广东法院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引导和促进行政机关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探索建立行政案件的繁简分流办理机制,加强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理论研究,努力满足和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关注

2017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部分)

1

对填海违法行为处罚逾三千万,法院认定该判罚不当

●案件提要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变更,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案情及裁判

原告:某合作社

被告: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以某合作社未经批准填海1.8564公顷的行为违法为由,作出湛海渔处罚(2016)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罚款3313.674万元。某合作社不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广州海事法院审理认为: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该行政处罚符合法定程序,但在认定违法填海面积时,没有扣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该合作社对涉案工程进行回填加固的面积,确属不当,依照相关规定,将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作出的处罚金额变更为1528.674万元。

●法官点评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变更判决,在支持行政机关对原告违法填海行为依法惩治的同时,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行有效监督,既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又促进海洋执法的进一步规范。

2

违规指定比赛用软件,省教育厅被判定侵犯公平竞争权

●案件提要

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未经公开公平的竞争性选择程序且无正当理由,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免费提供的商品,使该经营者在商品市场声誉、用户使用习惯等方面受益,进而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应当认定上述行为构成《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案情及裁判

原告:斯某尔公司

被告: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人:广联达公司

广东省教育厅举办某省内选拔赛时明确要求在“工程造价基本技能”赛项中独家使用广联达公司的相关软件。

斯某尔公司请求法院判决省教育厅该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指定使用广联达公司独家软件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省教育厅辩称,选用广联达公司免费提供的比赛用软件是为了与国赛保持一致。法院审理认为,省教育厅未经公开、公平的竞争性选择程序,指定使用广联达公司软件,影响了其他软件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权,该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参赛院校的使用习惯,提升了广联达公司的知名度,进而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广东省教育厅在涉案赛项中指定独家使用广联达公司相关软件的行为违法。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

该案的审理首次触及行政性垄断行为的实体法律分析。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司法审查,提供了有价值的判例;对制止行政权力滥用,防止行政干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将产生积极影响。

3

梅州蕉岭交警分流车辆未警示,造成二次事故被诉违法

●案件提要

在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害结果的原因具有多重性的情形下,要充分厘清各种行为对结果的发生所起的作用,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及裁判

原告:陈某某等三人

被告:蕉岭县公安局

徐某某驾车行驶至某交通事故管制路段时,与分流到西侧车道的大货车迎面相撞,造成徐某某当场死亡的二次交通事故。蕉岭县公安局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陈某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蕉岭县公安局在处理第一次交通事故中分流车辆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12408.5元。

兴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某某等三人的诉讼请求。陈某某等三人不服,提起上诉。

梅州中院二审认为:交警部门在徐某某行驶方向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无交警现场指挥,应当认定其未完全履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定职责,是引发第二次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但大货车司机在借道行驶时未保持安全车速,徐某某观察不周、车速过快也是造成二次事故的原因。根据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在损害结果中所起的作用,酌定蕉岭县公安局应当承担的行政赔偿责任。据此,依法判决蕉岭县公安局该分流行为违法并支付赔偿金93722.6元。

●法官点评

本案中,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害结果的原因具有多重性,其中混合了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审理时要厘清各种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所起的作用。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