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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水浸:车主停车场各有苦衷
日期:[2018-09-22]  版次:[A07]   版名:[城事]   字体:【
■江水倒灌马路,不但马路的车辆受影响,一些地势较低的停车场也容易被淹。(资料图)

广州市停车场协会组织涵盖利益各方的法律咨询会,并称将同保险公司洽谈水浸险

■新快报记者 代国辉

台风“山竹”造成广州珠江潮位超过历史极值,江水倒灌,坐落在珠江边上的地下停车场也受了很大影响。

台风过境后,水浸车辆车主向停车场经营方索赔。而停车场经营方也有苦衷,尤其是已经购买过停车场责任保险的经营方,保险不覆盖水浸情况。面对不可抗力的情况,停车场内车辆受损的责任要企业全负吗?

9月21日,广州市停车场协会举办“台风水浸车辆损失处理”法律咨询会。咨询会邀请了法律、保险行业专家以及停车场企业代表等参与。

停车场工作人员: 江水涌入停车场, 400多个车主电话打不完

此次台风“山竹”给广州的停车场造成了多大损失?据广州市停车场协会透露,据统计,广州有40多个停车场受损,而全市总共有五六千个停车场,整体受损情况不算严重。

受影响严重的停车场多坐落于珠江边上,“这次受影响不是因为降雨量,而是因为珠江潮位过高导致的。”一沿江地下停车场负责人回忆,事发当天珠江水涌进停车场的速度非常快,防汛沙袋很快就被冲垮了。

在事发当晚的8时半至11时半,该停车场工作人员连续拨打了场内400多个车辆的车主电话,直至台风平息都未全部拨打完。

停车场行业协会:保险赔了再向停车场索赔?缺法律依据!

与会的数名停车场负责人均表示,场内车辆水浸后遭到了车主的索赔。而停车场企业负责人也表达了自己的苦衷,面对台风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企业需要担起哪些责任?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李绪进从法律角度对此作了分析。他认为,作为停车场经营方,一定要担起提前告知和提前预防的责任。

另一方面,从司法经验来看,停车场经营方和车主车辆有可能被认定是“保管”的关系,而不仅仅是“停放”的关系。李绪进认为,界定为“保管”的关系也有欠妥的方面,因为经营方收费没有按照车辆价值进行不同额度的收费。而且一旦发生水浸等突发严重的事件,经营方也无法将车辆转移到安全地带。

停车场企业代表则提到,部分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成功后,同时也向经营方再次索赔。对此,李绪进认为,这一行为缺乏法律支撑。“当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成功后,意味着车主将索赔权让渡给保险公司了,应该由保险公司再追查停车场有没有尽到相关的责任”。

保险公司代表:具体只能按双方协议来理赔

一停车场负责人介绍,“山竹”共造成其停车场内178辆车水浸,“若是按照每辆5万元进行维修的话,那得800多万元。”

事实上,该名负责人已经购买了停车场责任保险,而且预见到了水浸险的重要性,在与保险公司的合同中追加了水浸险。但水浸险只有50万元的赔付额度,显然距离实际需要相差甚远。

对此,在场的保险公司代表针对停车场企业代表提出的水浸险作了回应。水浸险是补充险,需要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作出具体的要求,在具体理赔方面还是按照双方协议来进行理赔。该代表还表示,水浸险的成本较高,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愿意购买。

对此,广州市停车场协会有意进一步推动水浸险在停车场行业的运用,将由协会出面和保险公司洽谈水浸险,若是能全行业参与购买水浸险,那么保险公司或许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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