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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承诺 不吃差价不制作“阴阳合同”
日期:[2018-10-25]  版次:[A10]   版名:[时政]   字体:【

市民可在线举报,经核实最高可获3000元奖励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10月23日,广州1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广州大厦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阳光承诺》(以下简称“阳光承诺”),作出六项承诺:交易不成,不收中介服务费;全渠道发布真实房源信息;交易公开透明,不吃差价,不乱收费、不强制服务,规范开具发票;不制作“阴阳合同”;不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不聘用信用等级为“失信”的从业人员。根据执行标准,如违反相关规定经举报经核实的,承诺机构将自愿支付给举报人1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费用。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承诺机构将在公司所有门店张贴“承诺机构门店标贴”和“阳光承诺书”海报。市民如发现承诺机构有不遵守六项阳光承诺的行为,可通过海报和门店标贴上的二维码扫码进入“在线举报系统”进行举报,或拨打举报电话66670477。

首批签署了阳光承诺的14家中介公司

1.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2.广东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广东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4.广州裕丰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5.广州城建开发兴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6.广州方圆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7.广东德诚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8.广州市置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9. 广州市乐有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10.广州市云房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1.广州市朴邻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12.广州市集亿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13.西藏保利爱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4.广州市中营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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