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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绑”外资“加速度”! 金融开放成果逐步落地(1)
日期:[2018-12-10]  版次:[A23]   版名:[财眼周刊]   字体:【

近日,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该细则不仅推进了监管简政放权工作,优化外资行的审批流程,并且降低了外资银行的准入门槛。今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双向开放的步伐频频提速,监管层接连发布多个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政策举措,涉及外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领域,并且已经有不少金融开放成果落地,如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批准香港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筹建深圳分行等。

■新快报记者 许莉芸/文 廖木兴/图

“松绑”外资

大幅放宽外资银行准入

对比发现,此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设立、高管任命、吸收储户存款等多方面予以放宽。其中降低了外资银行准入门槛,即“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在吸收存款方面,《实施细则》将过去的“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修改为“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另外,《实施细则》还提议,将第四十四条“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的30%应当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生息资产形式存在”,修改为“外国银行分行应当按公众负债额的一定比例持有合格资产,具体比例要求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有上海的外资行人士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外资银行市场准入门槛的放宽,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在相关经营领域和业务领域获得资金、技术支持,有助于变革和改善中资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特别是对中小银行吸引力更大。

“外资持股比例放开后,外资银行可以绕过自身业务受到的限制,通过并购中资银行,加快进入和布局中国市场,实现真正的‘外资控股+本土化经营’的商业模式。届时,一些中小规模的地方性银行可能将受到外资的青睐。”

光大证券研报也认为,长远来看,通过中外“联姻”,我国银行业能更有效地吸收外资银行的先进经验,比如在风险控制、个人消费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方面。这将使得银行的服务将更加差异化,整体上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综合水平。

循序渐进

金融开放政策陆续出台

金融业开放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这半年来的明显“提速”,从监管近半年多来政策落地的频率和速度中可见一斑。据新快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从今年4月底至今,一行两会接连发布了十余项金融业开放相关政策通知。

不过,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还有较大空间。央行行长易纲今年5月在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上用一组数据说明了这一点:截至2017年底,外资银行在中国的总资产仅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1.3%,而2007年这一比例为2.3%,而境外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投资占比仅1.8%,这些开放程度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司长朱隽也表示,除外资银行资产、保险业外资占比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证券领域也需持续吸引外资进入。还能继续加以改进的,是对开放过程中的会计、审计、税收、法律等制度环境的完善和提升。

今年10月,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也表示,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包括取消和放宽外资持股比例,放宽外资机构和业务准入条件,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等15条措施,目前都陆续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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