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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周岁” 共发出45份社会服务令
日期:[2018-12-15]  版次:[A05]   版名:[区事]   字体:【

南沙检察院此前在全省首创社会服务令,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郑创彬 黄丽君报道 去年12月14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检察院)正式揭牌成立。在成立一周年之际,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2018年自贸检察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新快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3月,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在广东省首创社会服务令。而至目前为止,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已发出45份社会服务令,取得良好效果,嫌疑人均完成了相应的社会服务任务。

《白皮书》重点关注过去一年涉自贸案件呈现的新特点、新情况。数据显示,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1月30日,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76件121人,审查起诉案件共涉及22个罪名,其中扰乱市场秩序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14件19人,案件占比最大为18%,涉案金额人民币7.2304亿元。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6年3月,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在南沙自贸区检察院揭牌成立后,进一步完善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广东省首创社会服务令。

据该院制定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不起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确有悔改表现、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不起诉制度,要求犯罪嫌疑人从事6小时至30小时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作为不起诉的考察条件。

“社会公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管理交通秩序、参与社区义工、慈善捐款等内容。”南沙自贸区检察院检察官黄丽君告诉新快报记者,目前已发出45份社会服务令并取得效果良好,嫌疑人均完成了相应的社会服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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