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名小偷在盗窃武汉市刘先生停放在楼下充电的电动车的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元赔偿金;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小偷家属”5万元精神损失费。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发布声明称,武汉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道、评述的相关案件或类似案件。
声明中提到,媒体报道后,武汉市两级法院立即对媒体报道、评述的“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核查。经查,武汉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道、评述的相关案件或类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