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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行人闯红灯,有门!
日期:[2019-01-03]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徐建辉

据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古训,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看上去不起眼的违法行为,已经让很多人习以为常。山东省济南市一交叉路口,每个拐角处都有两至三名交通协管员,手中挥着小旗,维持行人和非机动车过马路的秩序。十字路口护栏上,也有醒目的提示语:“行人过街,请您走地下通道。”然而,闯红灯过马路的情形每天都在这里上演。

行人路口闯红灯真是所谓小事小节吗?NO!这种事,一是不文明,有损城市和市民形象,二是不安全,扰乱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可是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无视规则与风险,置个人形象于不顾,非要闯红灯不可呢?

原因无外乎两个,其一是图省事,不想等那几秒钟的红灯,其二是从众心理作祟,别人闯我也闯,反正是跟着一撮人很快就过去了。那么这闯红灯陋习又为什么总是屡禁不止呢?究其根本,除了行人的文明素养与规则意识参差不齐外,交警的执法难、处罚轻导致对行人的制约少更是重要原因。

正如报道所言,对于行人闯红灯,不仅是路口站着的劝导员束手无策,往往就连执勤交警也倍感无奈。因为如果真要进行查处,“一个路口至少要安排8名交警”,这显然不太现实。况且就算抓住了能不能现场罚掉还是另一回事;再说即便是罚掉了,“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幅度又能起到几分震慑作用?

试想,“闯了也白闯”,那自然就是“不闯白不闯”,这样一来行人闯红灯成为一大街头恶疾且愈演愈烈就不足为奇了。然而人们真的对行人闯红灯行为无计可施了吗?非也!

近年来,各地为治理这一顽疾也是想了不少办法,其中既有非常奇葩也大多于法无据的“罚抄通行规则百遍”“发朋友圈集赞”还有路口安装“闯红灯自动喷淋系统”等“奇思妙想”,也不乏创新、可行之策。例如深圳的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上海的“安全门”开关式过马路等等。

前者通过引入信用惩戒机制,对识别比对出来的闯红灯者进行信用惩罚,从而很好地解决了人工查处难和处罚轻的治理难题;后者虽未进行处罚,但是依靠路口安装的如地铁站使用的那种安全门,实现了对路口的物理阻隔,让闯红灯者“欲闯无门”,也不失为一种现实而有效的办法。

这样看来,对行人闯红灯执法难不代表“执法不能”,关键还是要依赖技术和思路创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融化闯红灯陋习坚冰也非一日之功。今后不妨借鉴深圳、上海等地的成功经验,一方面不断强化处罚力度,以严罚和合理的违法成本倒逼人们自我约束,另一方面持续优化交通控制,改进拦阻设施,用强制拦截塑造良好习惯,再使习惯成自然,让人们对等绿灯就像等地铁开门一样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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