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高镛舒 通讯员赵雪峰报道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明确河长湖长巡查河湖要求,及时发现、处理、解决河湖问题,广州出台《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区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镇街级河长每旬巡查不少于一次;村居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新出台的指导意见,还明确表示河长可以使用无人机巡河:对无法通行的偏远、险峻地带且长期水质较好地河段,河长可利用无人机等辅助设备开展巡查工作,并在河长APP采用多样化巡河模块上报无人机等辅助设备巡查情况。市水务局透露,无人机设备将由各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