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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不动产权证 不再注记抵押登记信息
日期:[2019-02-22]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穗规资宣报道 广州产权证再“减负”。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从今天起,广州将取消在《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地产权证等)上打印加注抵押、注销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和办理信息,不加盖抵押注销章,为不动产权证“瘦身”。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以往,市民提交《房地产证》《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业务,需同时申请换领新《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不再注记抵押登记信息后,一方面不再强制要求换领新证;另一方面,过去已加注他项权利情况信息的产权证书,现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人可一并申请换领新证,不额外收取换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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