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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部分地区即将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
日期:[2019-04-05]  版次:[A05]   版名:[城事·清明]   字体:【

依托瞭望塔、地面巡护、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对火情进行全天候监测

清明祭祀 谨记防火

新快报讯 记者黎秋玲 通讯员林荫报道 3月18日,国家林草局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山西省沁源县“3.14”森林火灾事件,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部局领导有关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广东省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广东省林业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共同目标是

“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通知》称,各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批示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发挥改革活力,从健全体制机制发力、从抓好关键问题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将“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作为全省林业战线的共同目标,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扎实实做好防火巡护、火源管理、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

从严从细抓防范

减少人为火灾发生

随着清明、“五一”等假日临近,广东省部分地区森林火灾即将进入高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未雨绸缪,按照工作职责,切实抓好火灾防范,做到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通知》要求狠抓火源管理。突出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和特殊人群,加大对高火险区及保护区、军事管理区、旅游风景区等敏感地区的火源管控力度,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对批准的生产性用火,必须有计划、有组织、有防范地集中进行,协调地方政府做好农业用火管理,防止私烧乱点现象发生。要严打违章用火。对在林区随意烧香烧纸、燃放鞭炮、野炊烧烤、吸烟玩火等用火行为,以及未经许可的生产用火,要立即制止并依法从重处罚。

对今年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做一次全面清理,查清火因,惩处火犯,跟踪问责,总结教训。要加强巡护。在林区要道和出入口设站检查,对入山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

7个工作组分赴各地

进行防火督查

近期,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将联合派出7个工作组分赴各地进行防火督查。省林业局也在近期派出6个专门指导组分赴各市开展春季造林和清明前森林防火检查。各地要及时开展督导检查。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带领工作组,分片包干,深入一线检查中央领导批示贯彻落实情况、责任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及队伍建设、扑火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要及时开展隐患大排查活动

领导干部要深入重点火险区指导排查火灾隐患,力求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督促各地拿出管用的措施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隐患和违法用火行为,坚持严格执法,防患于未然。

要与气象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随时掌握本地气候发展趋势和天气变化情况,定期预测火险等级,遇有高火险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特别是针对不同的火险等级,进一步细化应对措施。

发布红色、橙色预警信号后,有关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提前做好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要充分依托瞭望塔、地面巡护、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对火情进行全天候监测。要加强护林员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其森林防火前哨作用。

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强化扑火安全

各地要加强预案演练。经常性的进行预案演练,在实践中不断改进预案的操作性和针对性。要明确一旦发生火灾,谁来报告,向谁报告,队伍怎么扑救、怎么避险、装备怎么运用等。要强化预案衔接。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是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刻汲取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强化扑火安全红线意识,把扑火安全放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位置并贯穿始终。要落实扑火安全规定。

要完善扑火人员防护装备配备,提早制定紧急疏散、安全扑救等方案,细化扑救森林火灾的具体应急措施,防止出现人员伤亡。要开展扑火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要以山西沁源“3.14”火灾伤亡事故为戒

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扑火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检查专业扑火队人员是否了解掌握安全常识、是否配齐防护装备,车辆、 机具装备和相关设施是否留有安全隐患等。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好“双值班带班”制度,值班 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落实“有火必 报”制度,发现火情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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