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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起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范围扩大至本科和研究生阶段
日期:[2019-04-20]  版次:[A03]   版名:[重点]   字体:【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成果汇报会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昨天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脱贫攻坚战问题整改落实成果汇报会,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农村厅(扶贫办)、省教育厅等部门负责人与会。会议主要总结了第一批打赢脱贫攻坚战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部署第二批整改任务。

15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汇报会上,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介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果,2018年新增脱贫人口33.6万人,累计15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已脱贫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1807元,省定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28元。

住房保障方面,2016至2018年,累计完成25.8万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完成。无房户建房补助政策正在抓紧研究制定。

经初步统计,目前广东14个市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事实跨国婚姻外籍人员3096人。该类家庭均由中国籍人员作为户主、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共同生活子女5786人,其中已落实子女户籍5590人。

建档立卡补助范围将扩大

针对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贫困家庭本科以上学生不享受教育补助问题”,省教育厅已完善教育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就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教育阶段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纳入建档立卡补助政策范围,补助资金分担比例与建档立卡专科学生相同。

具体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本科生补助标准与专科生相同,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而研究生的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据了解,目前省教育厅已制定了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方案。今年3月,省财政将补助资金分别下达各地高校,用于发放相关补助。

9月底实现省内和跨省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针对“少数贫困人口没有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问题,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整改成果:一是已开通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绿色通道”,由以往的每年9至11月份组织集中参保,调整为允许中途参保,实行”先登记参保、后补助缴费”的制度。二是从去年12月起,所有地区实现了县域内贫困人口享受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救助对象只需缴纳个人自负费用即可,不需要个人先垫付所有费用及跨地报销,实现“随来随看,随走随结”。

另外,广东省还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患者个人负担的总医疗费仍然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给予“二次救助”。

据透露,省医保局计划于6月底前,实现市域内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三项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9月底前,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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