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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4名河长 不履职不尽责被问责
日期:[2019-05-08]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高镛舒 通讯员史和监报道 5月7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番禺区大山西涌在水环境治理中,区、街道、村居三级河长共4人因不履职不尽责分别被问责。

番禺区大山西涌是广州市152条黑臭河涌之一,总长度约2.1公里。去年8月4日,市河长办领导到该处徒步巡河,发现连通乳芳园、福泰园小区的污水管围堰施工进度缓慢;边上的垃圾站污水横流直排河涌,恶臭严重;上游溢流井的建设占据了河涌宽度的四分之三,严重影响行洪需要;上游蒸味美店旁的河段有生活污水直排河涌。8月9日,市河长办发函番禺区河长办,要求9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河长办。大山西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因前期勘察、设计不够深入,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复杂,施工后发现需要管线迁改,多次变更方案等主客观原因,拖延至去年12月才基本完成。

经核查,番禺区大山西涌区级河长履职期间存在执行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未完全到位、履行责任区治水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3月21日,由番禺区委主要领导(区总河长)对副区长、大山西涌区级河长谭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向其通报大山西涌环境治理失职失责问题问责调查情况。同时,还对番禺区原大石街党工委书记(镇街级河长)黄某某,番禺区大石街富丽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村居级河长)赵某某,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居级河长)杜某某因履职期间执行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未完成到位,因履职不力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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