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唯时长论”“坐班不做事”“领导不走我不走”等形式主义加班现象,正在污染我们的奋斗精神。“如果领导晚上8点走,你要等到他出办公室的一刻,看见的是你在读文件或者敲键盘的画面。”一名地方国企工作人员说,这是自己“刷存在”的小秘密,“没办法,现在就是这种风气,只是为了在领导面前混个脸熟”。(5月17日 《半月谈》)
点评:“形式主义加班”往往是单位或企业管理理念和机制落后、员工考核机制不完善造成的。消除“形式主义加班”,首先要从观念上纠偏。一方面要摒弃“爱加班才是好员工”的偏颇认识。员工在上班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地把工作做完做好,才是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于经常加班的员工,进行考核评价时要搞清楚,是工作效率低,还是工作量太大,不能一味奖励加班行为,要把管理侧重点放在规定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上。另一方面,要破除“领导不走,员工也不能走”的规矩,员工认真完成分内工作后可以正常下班,是尊重员工、以人为本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