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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升级 透支信用卡买房可能得不偿失
日期:[2019-10-14]  版次:[A16]   版名:[财眼周刊]   字体:【

限额缩水禁止透支,多家银行信用卡业务“踩刹车”

2019年,作为商业银行零售重要板块之一的信用卡业务,已告别疯狂扩张的增长趋势。不少银行信用卡业务“踩刹车”,这其中除了不良贷款率的攀升,还源于管理资金流向难度较大,频频被监管处罚。分析人士指出,对信用卡管控趋严既是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原因,也是加强信用卡风险管控的前奏。

■新快报记者 乔麦/文 廖木兴/图

多家银行下调 房地产类商户交易限额

进入8月以来,多家银行继续收紧房地产类商户刷卡,但执行力度不一,有的银行全面限制房地产商户,有的银行设定交易限额。有股份行信用卡中心高管表示,信用卡对房地产类交易限制,是监管对各家银行的要求,按照监管要求执行房地产业务的管制。

8月30日,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告,“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我行近期对信用卡在部分类别商户的交易进行管控。”该行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1771、7012)的日累计交易限额由3万元下调至1.5万元,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农业银行同时强调,该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进行交易。

9月27日,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告,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的相关规定,对信用卡在部分类别商户的交易设定限制。其中,招行信用卡不可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1771、7013)进行交易。

9月30日,光大银行信用卡公告,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光大银行将于10月8日起对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地产类相关领域的交易进行管控,光大信用卡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将会导致交易失败。

此外,平安银行信用卡、兴业银行信用卡近期也发出通知,调整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的交易限制。此前,平安要求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进行交易时,单月(自然月)人民币交易金额不可超过3万元,全年(自然年)累计不可超过10万元。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此前已不支持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交易,包括交通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也曾相继调整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刷卡交易额度。

对于近期多家银行调整信用卡涉房交易规则的现象,信用卡产业资深研究人士董峥认为,一方面是房地产调控监管趋严的政策原因,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下半年信用卡风险管控的前奏。下半年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重点将是消化不良控制风险,管控房地产领域的消费,一定程度上也是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

监管机构频频下发通知 管控房产消费

在银行调整涉房交易的同时,金融监管机构也频频下发通知,加强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管控。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已有效地控制多家银行的分支机构由于个人消费贷款资金、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或支付相关费用而被银保监会处罚。

8月上旬,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相关通知,决定在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将资金通过挪用、转道等方式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8月下旬,北京银保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银行卡风险防控的监管意见》要求,辖内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信用卡大额透支和现金分期业务的资金流向监控,必要时要求客户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确保个人信用卡透支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购房和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9月中旬,浙江银保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要求各银行机构严格遵循信用卡业务消费定位,不得办理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的信用卡(服务“三农”的信用卡除外),加快清理整改存量违规业务。同时,要合理审慎设定预借现金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非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严格专项分期用途管控和交易监测,规范与中介机构合作行为,切实防止套现行为。新增信用卡业务产品种类、增加信用卡业务功能等须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华南地区某股份制行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对于银行来说,大额取现信用卡已成为重要的产品类型,与个人消费贷款一样,由于目前对相关的资金流向没有一个完整的监控机制,如果客户将授信额度从账户内以现金方式取出再跨银行转入,银行会很难追踪到具体的资金流向。

某国有行广州一家支行的负责人也表示,对信用卡资金和消费贷流入房产的管控一直都存在,银行内部时不时都会展开自查,“银行可能无法在第一时间监控到刷卡人的资金流向,但系统随后会有一个反馈,银行也会据此通知客户该笔款项不能进行分期还款,客户必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前还清款项,否则会对客户的征信记录产生影响。”他同时表示,在当前的严监管下,刷信用卡买房可能“得不偿失”。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也表示,“后续关键还是要对一些额度较大的资金设定信用记录,若是违规用于房地产领域,后续要在信用上降低分值。”有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加大信用卡业务检查和处罚力度。对风险高的现金分期等业务,应制定更为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

不少银行信用卡业务已“踩刹车”

梳理各家上市银行半年报数据不难发现,各家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明显减速,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和兴业银行均出现了新增发卡量放缓的情况,交通银行的信用卡发卡量更是出现了负增长。

与信用卡发卡量增速放缓相对应的是不良率的抬升。交通银行信用卡不良率从年初的1.52%攀升至2.49%,浦发银行信用卡不良率为2.38%,较去年末上升了0.57个百分点。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不良率均有所上升。

来自监管机构的数据也在显示,银行信用卡的风险在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年第二季度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38.84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17%,占比较上季度末上升0.02个百分点。

董峥认为,经过一段时间爆发式的规模增长,今年以来银行信用卡规模增速放缓,信用卡不良率上升,有些银行甚至大范围封卡或降额,调整信用卡业务结构。在董峥看来,近年来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形式不同于以前,过去信用卡的风险比较单纯,只是本身是否欠款逾期,如今信用卡危机的爆发已经与“共债风险”联系在一起,风险集聚在投资领域,比如消费金融、P2P、网贷、房地产等,对信用卡的风险防范提出了更高要求。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监管部门重申相关政策要求,采取措施堵住政策漏洞,这是及时和必要的,“对银行来说,要合理核定信用卡额度,尽量减少多头授信,严控过度授信,从源头上减少年轻客户过度透支的可能性。比如,银行应严格落实‘刚性扣减’要求,在给信用卡持卡人授信额度时,必须扣除在其他银行已获得的额度”。

为遏制信用卡风险进一步恶化,多家上市银行已采取举措加强信用卡业务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交通银行、平安银行等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提到,针对信用卡风险,提前预判形势,提早布局,在发卡审批、贷中管控、贷后催收等环节采取了一系列风险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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