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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刷”手机罚300元记2分
日期:[2019-10-18]  版次:[A09]   版名:[时政]   字体:【

深圳新规11月1日起实施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开车“手持”手机打电话,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会受到处罚。可是部分司机虽然没有“手持”手机,但长时间将注意力集中在手机屏幕上,比如刷微信、看短视频,同样也将被处罚。11月1日起,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开车过程中手动操作移动电话或电子设备,将处罚300元记2分。

记者留意到,原特区条例规定的是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如今修改为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手持”变为“手动”,这小小的改变却有着明显的不同。

深圳交警表示,这是鉴于电话、电子设备技术的发展,电话、电子设备功能日益丰富,除了手持使用,其他即使将手机固定在车上,但用手操作使用也大大分散了驾驶人的行车注意力,比如使用手机抢单、看视频等,会大大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造成大量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深圳市涉交通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总计316人,其中94人存在“开车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占总数29.7%,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需要对非手持使用但属于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这项修改处罚力度不变,依旧为罚款300元记2分。

交警部门表示,开车时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时,在确保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营运司机点击接单、简单操作导航、用耳机打电话等,但是,在车辆快速行进过程中,这些行为如影响到了正常的驾驶,影响到交通秩序,影响行车安全,同样属于违法。

深圳交警部门解读称,对开车时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认定有以下几方面:操作时长、频繁操作手机的情况,条例正式实施的时候会公布标准;使用手机观看视频、发微信、聊语音等;其他影响视线、导致驾驶分心的使用行为。

记者留意到,对开车时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通过铁骑巡逻进行现场执法以及非现场执法和有奖举报三种,对违法特征进行识别、固定证据、后期核实后进行查处。

深圳交警表示,接下来,将结合修订的《条例》内容继续重点监督巡游出租车行业的此类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深圳的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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