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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图像方式传播书法对大众或有裨益
日期:[2019-10-20]  版次:[A15]   版名:[收藏周刊]   字体:【
■王见书法,释文: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清。


■梁志钦 收藏周刊记者

近日在王见作品展览现场,学者谭秀江与书法家王见的一场谈话,引发了一个有趣的话题,书法在当代的传播问题,其中核心疑点在于图像化之后的书法能否起到更广泛的传播效果。

书法作为中国特有的艺术形式,无可否认它的早期形式其中一个目的在于传播或传承,无论是铭刻在甲骨上,还是后来的法帖,前者在于记事,后者则上升到艺术的形式,均可放在传播范畴。但可以认为,这只是一种专业领域的经验交流的传播。比如相传王羲之许洛观碑、欧阳询守碑注目三天三夜,这是一种专业经验上的共鸣。在王见看来,这种经验交流甚至只是“审美重复”的延续,发展到今天的书法,事实上跟魏晋,跟唐宋,跟明清的书法家审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书法的专业性使得书法作为艺术门类便在普通大众之间筑起了专业壁垒,不懂书法的人自然无法跟书法建立起来互动关系。对于互动的局限,在谭秀江看来,图像传播的形式进行转化或许是书法与大众交流的最直接形式。

之所以说书法是一种世界独有的艺术形式,在于它是唯一集中了文(即思想)和图(即视觉形式)的艺术载体。受众看不懂书法,一方面在于对书法本身书写的内容上的辨认,另一方面则是基于这样的文本内容与对应的多变书写形式之间的落差,这种书写形式对应文本越规范,越能看懂,或把传统标准恪守越深,越能理解,相反,落差越大越难懂。然而,这里除了规范之外,还存在审美的差异问题。按照谭秀江的说法,只要脱离了文本,把书写的视觉表现纯粹作为图像进行延伸传播,首先在审美的层面,便能拉近书法与大众的距离甚至拉近外国人与书法的距离,例如,把一幅书法作品中的某一些字进行放大或者抠像成独立图像,再进行二次创作以达到视觉上足够强化,当然,前提是不能改变或者背离原书法作者的书写。

美术史学者巫鸿在《美术史十议》中提到了美术史研究基于图片研究的“图像转译”的问题,当现实的雕像在三维空间的存在转化为若干的平面的二维照片时,我们的研究,还是同一样东西吗?结论会不会大相径庭?类似的信息损耗的问题,同样存在于谭秀江所说的把书法放到图像传播领域进行推广的思考上,虽然一切都得到了原书法创作者的认可,但最后的图像呈现显然除了剪影上的重叠,跟最初的书法创作的其他语义已毫无关联。这时候,我们还能把它称之为书法吗?

窃以为,构成书法的四个基本要义“笔法、结构、章法、行文”。如果把书法作品的个别字进行强化,恐怕首先丢弃的就是章法,虽然保留了笔法与结构,但行文是最能体现书法家创作思想的要素之一,如果行文被分解,构成书法的“气息”似乎也被弱化。

图像在图像学的解释是图形在观看者心中构成形象认知的心理过程。自称面对王见书法能够产生“凝视”“神游”状态的谭秀江希图从这样一种研究方法对书法的图形进行重组,构建出新的图式形象。在王见书法当中,一类为基于传统结构笔法如同信札的小幅作品,行笔的起承转合仍然能清晰地看到传统的书卷气,而另一类巨幅作品,其点画之间的变化似乎有了新维度的探索,在传统书法只强调线条的维度上,多了一个“面”的形态,使得作品更强调张合松弛。但这两类的这些特点,在谭秀江的“图像转化”的操作上,很有可能会被消解,消解后的纯粹图形所衍生出的问题,则似乎已经不能再放回书法领域谈论,当然,图像学作为西方的研究学说,能够把这个与书法在图形上进行嫁接,在视觉传播的层面,也是一种跨越中西的可探索的方法之一,至于最终探索的结果如何,也就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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