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书法大厦杯”大奖赛前不久在合肥落幕,640万元成捆的现金就是最大的噱头。这不禁让人有一种揣测:主办方企图通过钱的多少来重新“界定”书法——写书法就能来钱,只有钱多才能证明书法好,造成“拜金主义”泛滥的担忧不无道理。
不妨和古今中外的一些文艺类展览对比一下。古代没有书法展览,近世以来自西方传入中国不过百余年,所以谈不上获奖不获奖,恰恰因此而更关注展示作品本身。今天代表性的书法展览,以“兰亭奖”为例,一等奖每人不过万元。以同属文艺类的“鲁迅文学奖”为例,奖金五万元,茅盾文学奖目前提高到五十万元,文学作品的含金量不一样,往往是一个时期的代表作。写一部小说需要一年甚至数载,书法作品一年可以出n件,并非“传世之作”。再和影视圈的金鸡奖和百花奖对比一下,“金鸡奖”的奖品是铜质镀金的金鸡,“百花奖”奖品则是铜质镀金的花神,侧重的都是精神荣誉。外国的呢,“奥斯卡”也没有奖金,也主要还是荣誉方面的鼓励。按理说,影视圈有的是钱,多个环节可以有投资和效益,恰恰更重视精神价值。——薛元明 艺评人
(整理:陈福香,因版面所限,文章有删节,标题为编辑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