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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就位 秩序共享能否步入正轨?
日期:[2019-12-19]  版次:[A05]   版名:[策周刊]   字体:【

拿出手机“扫扫就能骑”,共享单车解决了很多市民“最后一公里”,方便、快捷,挺好的。然而,大呼“挺好的”的背后,却是各种的尴尬——在广州部分区域,共享单车扎堆乱放、泛滥成灾的乱象迟迟未解决;不按规定区域摆放的共享单车在路边“横行霸道”,不但阻塞交通、不便民,还添乱!

为规范经营行为和停放秩序,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11月12日~12月12日,《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意见征集。

针对过量投放的乱象,《意见稿》对企业有相应的条款处罚,其中明确规定:对未取得运营配额擅自投放车辆的,投放车辆不符合要求或擅自投放电动自行车的,未落实车辆日常管理、调度等行为的经营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针对由此带来的阻塞交通、乱堆放等问题,《意见稿》亦出台相关规定:逾期未改正的企业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除了企业要开罚,用户乱停放也要罚!《意见稿》提出企业或可用提高收费、限制使用等方法来引导用户。若用户构成犯罪的,更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提到,鼓励经营者建立用户用车信用评价体系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用户管理机制,对存在不按规定骑行、停放等不良行为的用户,可以采取提高收费标准、限制使用等联合惩戒措施。此外,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会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经营者和用户个人信用管理制度。相关信用记录归集到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通过广州信用网统一向社会披露。

这些相关条例,对改善共享单车乱象到底效用如何?还有哪些需要细化和改进?在办法正式出台之前,各方人士都有哪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对此,新快报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和了解。

记者在实地走访中发现,超投和违停,是共享单车目前管理的两大难点。一方面,对于超投,有代表认为,《意见稿》中“对企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力度,实在过于“小儿科”。如果按照这样操作,作为共享单车企业,肯定超量投放会比较划算,超10万辆、20万辆投放,也只不过最高罚款5万元,建议需对超量投放、违规投放出台更精细、更严厉处罚措施。

而对于违停乱停,使用者也有责任,城市管理者也应当设置明晰的停放区,因此,一见违停就罚企业1万~5万元,处罚又太重,且有以罚代管之嫌,不利于行业发展。比如用户违规停放车辆后,应允许企业通过自身运维力量对车辆进行调整及清理。此外,监管部门可要求运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企业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可以限制车辆投放数量;相反,如企业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则可依法获得责任豁免。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本版图片: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 ■制图:廖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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