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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给人看而不是给人读的
日期:[2020-09-13]  版次:[A15]   版名:[收藏周刊]   字体:【
■王世国狂草斗方《孟浩然·春晓》


古代,当书法还是日常书写的时候,它是以传达或记录信息为目的,书者书写出来的“作品”主要是供人阅读的,书写者与读者通常都是彼此熟悉的人。所以,尽管书写的“作品”可能是“匆匆不暇草书”,阅读者也能认得其文字,读得懂其文意。

如今,当书法已不再是日常书写的手段以后,它变成以创造书法形象为目的,书家的作品就主要不是用来读的,而是给人看的。在展厅里,书法家与观众之间通常并不是熟人,观众可能并不熟悉作品的书体,甚至不认识其中的文字,当然也难懂其文意。

由此便造成了书法欣赏时“读”与“看”的不同:

“读”就是把书法作品当作信息的载体,去阅读其文字的字义。当阅读时,读者是对作品中书写的文字,逐个进行辨认,领会它的含义并展开想象。因此,许多人才认为书法作品的内容,就是书家书写的文字内容。这种传统的书法欣赏习惯,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很难改变。在他们眼里,书法家就是“抄书匠”,就是对那些人们早已熟悉的诗文抄来抄去。若要使书法内容有点新鲜感,那就是要求书家书写“自作诗”,仿佛这样才能显示出书家的文化修养和水平。

“看”就是把书法作品当作视觉艺术,而并不十分在意书写的文字意义,着重去欣赏书家创造出来的书法形象的美。观众在观赏一幅书法作品时,首先是被它整体形象的神采、气韵所震撼、所吸引,然后才逐渐感受其中一个个汉字形象所表现的性情、个性、形质,以及它们奇妙的排列组合。在观众的心目中,作品永远是一个整体,一点一画一字都是艺术整体的一部分,它的轻重徐疾、大小正斜、干湿浓淡等多端变化,都是服从和服务于整体效果。书法家在这里,不再是“抄书匠”,而是独特艺术的创造者。

其实,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是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作用于相应的审美感官,两者之间必须对应,这样才能引起审美心理上的共鸣。否则,就像是鸡同鸭讲。如果说书法是给人看的,那么诗文则恰恰相反。作家王晓波曾说:“诗文的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因为如果只是看,那书中就是一片黑压压的文字,一点也不好看。”同理,歌唱家唱歌是给人听的,不是给人看的。尽管舞台上五彩斑斓,歌唱家也可能涂脂抹粉,但她可能一点也不好看。

所以,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有其审美特质,有着区别于其它艺术的质的规定性。有的艺术形式可能综合了其它艺术的形式因素,但是一定有一种是它的最本质、最讲究、最要表现的东西,而这正是欣赏者应当用心欣赏的。书法家虽然常以诗文为创作素材,但是欣赏者如果以作品书写的诗文为欣赏对象,把欣赏变成阅读,就像是看图识字,那就错了。欣赏书法主要是用心去看而不是阅读文字,要看书法家是如何创作出那些出人意表的书法形象的。这些书法形象完全不同于排版印刷的铅字和千篇一律的美术字,它们非同寻常,个性鲜明,生动活泼,是具有精气骨肉血的生命体。

至于书法作品中书写的诗文,那就像是歌唱家所唱的歌词一样。你不必费力地去听清楚和听明白歌词中的每一个字词,只要去用心听那美妙的歌声就足够了。同样,就算你并不认识篆、隶、草书中的一些字,这一点也不丢人。这就像人们听不清楚周杰伦的唱词一样,十分正常。因为认识其中的每一个字,那是专业人士的事,篆书家不认识某些草字,草书家可能并不认识大篆,这并不稀奇。

总之,书法作品是给人看的,看当然是关注形式,就是要看作品的形式构成,要看书法形象的特色,诸如变化多端的笔法、风骨遒劲的点画、苍润兼施的墨法、奇思妙想的造型,以及通篇透露出来的神采:或古雅、或朴拙、或雄浑、或老辣、或刚健、或秀润、或清丽,如此等等,从而激发心中的美感,这就足够了。

王世国

1956年出生于安徽寿县,故自号“八公山人”。现为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特聘书法等级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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