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一毛钱的公益诉讼”鼓励消费者勇于维权
移动通信发展到今天,用户的短信收件箱已经被各类平台发送的商业广告和通知信息挤爆,一些人觉得无所谓由之任之,也有人不胜其烦主动申请退订。那么,有没想过,如果退订,退订短信是用户自己付费还是平台支付?
■新快报记者 郑志辉
近日,一宗“一毛钱索赔”诉讼登上了微博热搜并引发了广大网民的关注和讨论。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官方微信显示,消费者王女士在注册使用每日优鲜公司APP后,分别于2019年11月1日、11月11日、11月15日接收到每日优鲜公司发送的有关每日优鲜平台推广内容的商业短信,其分别三次回复“N”予以退订,每日优鲜公司才未再向王女士推送商业短信信息,而且其中一条产生了0.1元的短信费用。之后,王女士便以“每日优鲜APP”以格式合同的方式约定推送商业广告,侵害其合法权益,将其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每日优鲜公司提供的相关格式条款信息均以加粗或者加下划线的方式进行了明确告知和提示,而且内容上也未排除用户主要权利;确因短信未发送成功才导致王女士再次接收到商业短信,每日优鲜公司提供的拒绝推送路径有效;对于退订商业推广短信所产生的0.1元费用属于双方合同没有约定的内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每日优鲜公司负担。除此之外,诉讼所产生的25元案件受理费,也应由被告承担。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被告在上诉期内即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每日优鲜公司事后不愿对此诉讼发表任何评论,只表示短信费由运营商收取己方并没有任何获利,且法院也认为每日优鲜向王女士发送商业广告短信有合同依据,不存在违约行为。
尽管如此,这宗索赔额仅1毛钱的诉讼在判决后迅即上了微博热搜榜。不少网友留言表示支持王女士维权,“举双手赞成”,“我发现现在好多人打官司,不是为了弥补损失,就是为了出口恶气”,“以后运营商向我发一次广告,我就投诉它一次”……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付爱玲表示,此案可称之为“一毛钱的公益诉讼”,还上了微博热搜,王女士的做法得到了网友的一致赞赏。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要较真,不能因为金额小就纵容商家,需要有这样执着的人推动社会法治进步。在付爱玲看来,此判例还为全国此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鼓励广大消费者遇到不公时,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杜绝或减少社会不公的现象,间接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
付爱玲提醒大家,双十一临近,各种促销广告满天飞,若商家未经用户同意,群发广告短信,其行为违反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广告法》中的有关规定。用户可向12321举报,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若商家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