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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纠纷依然突出
日期:[2021-03-16]  版次:[A05]   版名:[新快315]   字体:【

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3·15”专场新闻发布会

3月15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专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多部门有关负责人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通报2020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广州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和源头治理,积极构建全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丁力介绍,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各类侵权假冒案件2943宗,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7个,查处大案要案70宗,移送公安部门75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丁力透露,目前广州市、区两级均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12345政府热线和各级消委会接受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广州互联网法院、行业协会建立起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市有832家消费维权服务站,放心消费共建单位4591家,有63家企业进入全国12315平台开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据统计,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举报按时核查率为95.6%,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8.2%。

●广州市中院:

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民事案件增长近两倍

发布会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冬梅介绍,2020年全年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民事案件8853件,受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一审刑事案件178件。

陈冬梅指出,去年广州法院受理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一审刑事案件同比上升38%,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占全部案件的1/2,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罪上升较快,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

去年广州法院受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民事案件同比增长198.3%,其中,因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经营生存受到冲击,尤其是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低,出现关门停业、卷款失联等情况,教育培训、美容、健身等行业的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履行困难,大量纠纷诉至法院,广州法院受理此类案件4978件,占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总数的56.2%。

●广州市教育局:

严打培训机构与民校合作“掐尖”

广州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刘琦宝通报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情况。他表示,市教育局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和黑白名单制度落地生效,在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督促各区全面排查、密切关注涉“密考”相关线索,每天汇总上报,对部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与个别学校涉嫌违规招生宣传等问题严肃核查,组织约谈8家涉嫌违规培训机构,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查处,依法依规关停1家机构。

同时,市教育局搭建了广州市民办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网上年检平台,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网上年检。大力推广《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三个月的要求。

接下来,广州市教育局将持续开展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与民办学校合作择优选拔新生等做法,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探索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举措,降低预付费风险,推动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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