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非标”“订制”线缆公然叫卖 送检15款产品查出多项不合格
日期:[2021-03-18]  版次:[A07]   版名:[新快315]   字体:【
▲广州市海珠区士林电器商行。

李先生公司内存放的部分“问题”电线。

记者暗访时,店铺售卖的一卷深圳珠江龙发2x1.5mm2花线,标签上写着长度100米,销售人员称实际只有80米。

“问题电缆”之暗访调查

李先生所遭遇的“问题电缆”,在电线电缆市场并非孤例。

今年“3·15”前夕,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记者暗访广州、佛山两地多家五金批发市场发现,一些电线电缆商家公开宣称产品分“国标”和“非标”出售,甚至可以提供“私人订制”服务,电缆标签上的规格和型号“可以随便写”。记者随机购买和送检15款产品,结果发现多个产品不合格。

对此,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把电线电缆列入重点监管名录,对“问题电缆”加以整治。

■新快报记者 林钢威 梁茹欣

■广东经济频道315特别节目调查记者

乱象

商家公开推销不达标电线电缆

在广州番禺南方沙溪五金酒店用品城,雅电电器批发部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店里售卖“国标”和“非标”两种电线。一卷2×1.5mm2的“非标”电线价格为75元,而一卷有“国标”的南村缆为160元。销售人员向记者解释,“国际”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标”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有好有坏,价格相对便宜,还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订做。比如说一卷深圳珠江龙发的2×1.5mm2花线,标签注明是一卷100米,但实际只有80米。

在广州海珠区粤景五金批发市场,一家电器商行销售人员极力向记者推销一款“万信珠江电线电缆”,记者发现,合格证上标注长度为100米,但销售人员却直言,这是“非标”产品,长度不达标,甚至铜芯也有问题。广州市海珠区士林电器商行销售人员也向记者坦言,其中一款电线“只有90米,不单不足百米,线芯也细一点” 。

此外,在佛山南海区的广佛国际机电五金城内,不少商家竟然表示,可为客户订制“非标”电缆,电缆标签上的规格和型号可以随便写。佛山市通缆线缆建材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就称“可以随意订做线芯,达到‘国标’电缆线芯的七成或八成”,至于上面标注的品牌则 “随便你”。富兴五金电器批发部的销售人员也同样表示可以随意订做,但是标签上没有厂名,就是一个空标,白色纸贴上写着“2×1.5mm2”,更是直言:“相当于三无产品,什么都没有。”

送检

多款产品阻燃性能等项不达标

被销售人员极力推销的这些电线电缆产品,究竟是否安全?记者随机采购了15款产品,送到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结果发现多个产品不合格。该批不合格产品的标签标注为广东珠江电子线缆有限公司飞能牌、广州乐二光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南村缆牌、深圳市珠江龙发电缆有限公司珠江龙发牌、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合固牌、广州珠江电力设备实业有限公司东一江牌、广东珠江冠缆实业有限公司冠缆牌、广东鑫磊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万信牌、广东越秀电缆有限公司粤秀牌等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阻燃性能、成束燃烧、电性能、导体电阻不达标等。

检测结果出来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刻对涉嫌销售和生产问题电缆的商家和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和抽检。

市场监管部门

电线电缆列入重点监管名录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处长陈业怀表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监管和产品监督抽查,发现电线电缆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导体电阻、产品标识、绝缘老化抗张强度、外观尺寸等。

“这些方面集中反映在外观标识上,三无产品比较多、标签标识里面的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标识不规范。在产品质量方面,产品采用的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长度不够也是常见的现象。” 陈业怀表示,今年市场监管部门会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把电线电缆作为最严格管理的品种,列入重点监管的名录。

据了解,2017年到2020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抽查广东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2628款,不合格190款,不合格检出率为7.2%。其中2018年-2020年广东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从2018年的12.8%降至2020年的5.3%。

专家

偷工减料的电线极容易引起短路和火灾

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淑晖表示,“国标”是我们国家最底线的标准,而连这一标准都达不到的产品,商家在销售的过程中往往会直接说成“非标”产品。

李淑晖说,电线电缆的主要材料是铜,属于贵金属,部分电线电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通过“偷工减料”便能获得非常可观的利润,但是,这一做法会使产品绝缘层的拉伸强度、厚度和阻燃性能均达不到要求,甚至电线的铜芯也会“大打折扣”,极易引发短路和火灾。

律师说法

“缺一赔十”承诺具法律效力

在市面上,不少电线电缆均有“百米保证,缺一赔十”一类的承诺,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认为,它们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生产商还是经销商做出的承诺,都可以作为消费者索赔的依据。”廖建勋认为,即便没有这类承诺,消费者实际购买的电线如果出现“缺斤少两”,也可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可在介入调查后,对生产商和经销商做出行政处罚。

那么,像李先生这样买到“厂家生产失误”的电线后,应该向谁索赔呢?廖建勋介绍说,经销商作为最终的销售方,应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该损失是由生产商导致的,经销商可由此再向后者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