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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 广州首创误工补偿标准
日期:[2021-04-13]  版次:[A07]   版名:[民生]   字体:【
■广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更先进了。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摄

新快报讯 记者黄嘉丰 通讯员穗应宣报道 广州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如何补偿现在有规范了。新快报记者4月12日从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该局制定《广州市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处置补偿暂行办法》(下称《补偿办法》),对应急救援人员的误工补偿标准作了具体规定。据介绍,该办法在全国属于首创。

据悉,《补偿办法》所指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企业、社会组织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该办法对补偿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应急救援人员的误工补偿,以事发上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广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日标准为基数,救援队员每日误工补偿按此基数上浮30%~50%,救援队伍负责人(队长、副队长)及管理人员每日误工补偿按此基数上浮50%~70%。误工每日以8小时计算,不足4小时按半日计算,4-8小时按1日计算。误餐、住宿和交通补偿,按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误餐费、差旅费标准支付。应急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此举弥补了补偿标准的政策空白。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介绍称,近年来,广州在处置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时,多次调用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但在救援补偿方面,由于缺乏明确规定和指引,给应急救援工作带来一定影响。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政府制订出台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补偿的相关政策规定,鼓励、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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