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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建设一批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
日期:[2021-06-19]  版次:[A05]   版名:[民生]   字体:【

涵盖商超、药品零售企业、母婴店等

新快报讯 记者陆妍思 通讯员粤市监报道 新快报记者6月18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广东将组织、指导各地建设一批涵盖商超、药品零售企业、母婴店等不同经营类型的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经营者逐步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较强、经营规范化程度较高、质量安全责任落实较好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参与示范店建设。截至目前,各地共推荐了564家经营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选取部分规模较大、品种较齐全的经营单位,计划6至8月组织开展实地指导,并组织其他参与建设的经营单位分类型参加相应的实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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