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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
日期:[2021-07-30]  版次:[A02]   版名:[头条]   字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称,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电力系统整体利用效率,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通知明确,各地要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主要基于系统最高负荷情况合理确定尖峰时段,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可参照尖峰电价机制建立深谷电价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高峰时段的电价会有所上调,低谷时段的电价会有所下调,能够错峰用电、在低谷时段多用电的用户用电成本会下降,在高峰时段用电的用户用电成本会有所上升,符合“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同时,考虑到部分商业用户错峰用电难度大,同时明确对部分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各地可研究制定平均电价,由用户自行选择。

通知同时明确,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程序推广居民分时电价政策,逐步拉大峰谷电价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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