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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餐饮场所不装这个装置 最高或罚款20万元!
日期:[2021-09-10]  版次:[G04]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新快报讯 怎么用燃气才是安全的?燃气泄漏怎么处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什么?如果不小心一氧化碳中毒要怎么急救?9月1日,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举行的以“燃气安全防患未‘燃’”为主题的燃气安全直播沙龙活动中,市城管委办、市委网信办等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齐聚一堂,对上述问题进行解答。

活动还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9月1日起,东莞全市餐饮场所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拒不整改的用户,或将面临暂停供气甚至行政罚款,最高可达20万元。

现场,新奥燃气等专家介绍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讲解了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日常维护注意事项。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医生讲解燃气中毒自救知识。活动还介绍了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以及发生燃气泄漏时的正确处置措施。

据介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可用于监测可燃气体的泄漏,当检测到气体泄漏时会发出报警信号,以提醒现场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并驱动排风、喷淋等系统,防止发生爆燃,从而保障燃气使用安全。

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专家指出,餐饮场所、企业及单位饭堂等应根据要求,安装防爆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阀,并根据不同介质的气体,设定合规安装位置,对于超出规定年限的防爆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阀,需重新安装,并对设备定期进行功能检查,及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目前,市场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质量良莠不齐,专家建议,购买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具备相关资质且后期维保有保障的厂家,可通过当地具备经营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指导推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解到,针对燃气安全,东莞将于10月开启新一轮的大检查,拒不整改的用户,或将面临暂停供气处理甚至行政罚款。(田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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