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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退房”承诺容易退款难 美的江上沄启退款上演“拖字诀”
日期:[2021-11-12]  版次:[A15]   版名:[房产]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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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退房”“无理由退房”从去年疫情期间便获多家房企大肆推广,如今楼市进入冷静期,此类退房服务更是活跃于市场。对于开发商来说,退房服务可让购房者放下对于房价波动、政策变化、质量问题的多重顾虑,从而把一些观望中的购房者调动起来,加快回笼资金。但这真是购房者的福利吗?詹女士便在美的江上沄启遇到“可以退房,但退款困难”的情况。

■新快报记者 何璐诗

退房风波

社保1年变5年,无购房资格买家申请退房

“房价降了,资金链断了等原因……我们都可以给你退款退房,买后也没后顾之忧,这就是‘无忧退房’的意义。”美的江上沄启销售人员对记者介绍的“无忧退房”,同样向詹女士介绍过。

虽然早已看中南沙,年初楼价高位时詹女士觉得实在下不了手。直到今年6月,南沙新房开始限价,位于南沙明珠湾横沥金融岛板块的美的江上沄启,推出所有户型一口价,无论户型,无论高低楼层,都是36051元/㎡,直接线上开盘。

“一开始认筹就给了10万元,后来说要升筹升到50万元。6月19日当天,我们给了50万元筹金的人就有资格选房,那天大家选房情绪高涨,整栋楼在10几分钟全卖完了。” 詹女士说,自己在南沙买社保才几个月,还没有资格在南沙买房,但销售人员说可以先不网签,等社保够了一年才网签,反正还有“无忧退房”服务。

然而到了8月,南沙人才政策收紧,詹女士被通知,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的参保人才有资格在南沙购房。销售人员向詹女士表示,社保从1年变成5年了。“我就卡在5年上”,詹女士于是开始申请退房。根据詹女士给记者出示的退房申请,9月4日写的申请,9月14日就全部审批完了,“审批意见”一栏写着“同意”,并有项目负责人签名,但并未盖上公章,“销售人员当时说1个月左右能退款。”

每月退房额度有限定,退款可能延至1-3个月

本以为可以顺利退款,但詹女士却发现,承诺时的“拍胸脯”变成了百般推脱。“等了近两个月都没动静,上周末我们再去销售现场,销售人员又改口说可能需要1-3个月。”詹女士表示,销售人员说没到款是因为“年底了,开发商资金紧张,目前有40多户要退房,但每个月只有600万元的退房额度……审批已经走完了,财务那边没打钱出来。”詹女士对于这样的“无忧退房”服务感到非常无奈。楼盘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因为不可抗力导致一些买家需要退房,而每个月的退款额度是有限的,会尽快协调退款事宜。

记者查阅詹女士出示“无忧退房”协议条款发现,条款内并未提及具体的退款期限,其中一条只写道“合同解除后,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的退房手续,甲方于收到乙方提交的请款资料且退房手续办理完毕后无息退还乙方已付房款。”

詹女士无奈地表示,“我这100多万元的首付,部分是父母的支持,部分是向亲朋好友借的,放在开发商那里一分钱赚不到,还要付别人利息,真是压力很大……”

中消协警示

警惕花式违约,以各种理由拒担责

楼市遇冷,为吸引购房者,“无忧退房”“无理由退房”更是被多家知名房企当作“破冰”利器。美的、时代中国、融创、阳光城、富力等房企都在部分或全国区域曾开展“无理由退房”和“无忧退房”等活动。

另一边厢,购房者与开发商关于“退房”的纠纷并不少见。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无理由退房”和“无忧退房”,结果显示有2696份相关案件裁判文书,涉及全国不少地方。而人民网的领导留言板上,包括美的、恒大、万科、建业、绿地、金科等开发商都有“无理由退房”“无忧退房”的相关投诉个案。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有购房者下单,哪怕只支付30%的首付,即便将来退款,也等于低息获得了一笔账面资金。从开发商的角度上来讲,无理由退房就是给购房者的一种心理保障。让购房者放下自己对于交易意向改变、房价波动较大的多重顾虑,从而把一些观望中的购房者调动起来,以实现开发商自身业绩的提升。

11月2日,中消协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梳理了五大“商品房投诉情况”,其中一项便是“花式违约,各种理由拒担责”。中消协列举的其中一案例,便是关于“无理由退房”投诉的典型。安徽滁州天长市消费者潘先生在天长市某房产公司订购一套房屋,订购房屋的同时还签订了无理由退房协议,自潘先生签订合同后,房产公司却一直不能正式网签,故申请无理由退房,房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予以退款。2021年6月潘先生投诉到天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消保委接诉后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消费者投诉属实。经消保委工作人员沟通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诉房产公司安排专人处理退款事宜,7月下旬消费者收到退房款64万余元。

今年9月8日,广州住建局发布关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可无理由退房”方式销售的,应明确退款时限。

律师提醒

条款没写退款期限, 也可追讨赔偿利息损失

即使房企愿意“无忧退房”,具体政策如何、退款多久等问题,很多房企并没有给出实质性的承诺。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詹女士案件中的“无忧退房”协议,就是缺少了两个关键性条款,双方确定退房之后,没有约定退款期限,也没有约定延迟退款的违约责任。“如果是约定了,比如延迟一天,按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那么这个违约责任的约定会促使开发商尽早能够退款。”

是不是退房协议中没有列明退款期限,就代表房企可以无限期退款?廖建勋律师补充道,虽然没有列明退款期限,但消费者提交了退款申请,对方同意,那么一般是给予一个合理期限,比如说半个月或一个月的期限,因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它需要清款流程,但不能过长。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提出诉讼,让开发商支付利息。”

广东博敦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同样持相似的意见,“即使没有退款期限,也可以随时要求开发商退款,并要求赔偿利息损失。” 王美舟提醒道,虽然卖家推出了“无理由退房”,但买家还是要有风险意识。“在认购时,‘无理由退房’不能口头承诺,要书面写清楚。另外,如果逾期退款如何处理,也要事先写明。”他表示,虽然房企承诺可无理由退房,但如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退款,也应按日支付违约金。如果一旦引发纠纷打起官司,很可能要一年半载才能有定论,这个时间成本买家也要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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