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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分四种班型收费 上浮不得超过10%
日期:[2021-12-08]  版次:[A06]   版名:[民生]   字体:【

广东要求各地年底前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昨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广东省发改委官网公布。通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具体意见,明确了收费管理权限、收费标准、收费信息公开等内容。

通知要求,落实属地收费管理权限。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通知要求,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浮度。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成本差异可在允许的浮动范围内调整解决。

根据广东省实际情况,原则上将定价班型分为10人及以下、11-20人、21-30人、31人及以上四种类型。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基准收费标准以“元/课时·人次”为计量单位进行核算。各地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通知还要求做好组织保障。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收费标准摸查和成本调查,于2021年底前出台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对于未完成地市将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各地要督促培训机构及时将收费信息公开,并于每年6月底前将相关资料分别报给属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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