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陈彤 沈逸云 通讯员 穗工商 穗消宣报道 3月15日上午,广州市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在主会场和13个分会场同时举行。全市共有525个各级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和企业参加了活动,出动人员1600多人,现场接受咨询2万多人次、受理投诉640宗、派发宣传资料13.8万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进入第35个年头,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据了解,2016年全市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共接收消费者投诉12.29万件,达成调解率8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7400万元。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解到,不少消费者都曾因商家服务态度差甚至出现恶言恶语等劣行,导致退换货不畅或不敢退换货。
对此,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副主任王月表示,关于退换货态度的好坏,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作出规定。有些平台把态度、服务等用诚信评价来进行规范,但也出现了恶意评价等问题,“这几年,关于服务的投诉已经大幅超过了商品的投诉,所以企业要做好,肯定是要把服务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