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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启用“人伤中心” 轻微交通事故一站式搞掂
日期:[2017-03-29]  版次:[A15]   版名:[民生]   字体:【

处理流程免去“肇事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环节,可由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

新快报讯 记者陈婕报道 今后,在珠海市道路上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一个地方就完成所有法律流程。昨天,由珠海市交警支队、香洲区人民法院、司法局、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各保险公司进驻的“珠海市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伤中心”)正式启动。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处理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案件的流程是“交通事故发生—肇事司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救治伤者—治疗终结调解—肇事司机向保险公司理赔”。这一过程容易出现“调解难”、“垫付难”、“协调难”、“理赔难”、“周期长”的问题。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人伤中心由珠海交警部门牵头,法院、司法、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等部门和企业入驻,市民可在其中完成从定责、定损到保险理赔的全过程,而且事故处理时效快(基本上两天内解决),一站式解决。只要是车对人的轻微人伤交通事故,责任明确并当事人同意调解,在人伤中心签署《小额人伤案件快速调解书》,就可以快速得到赔偿。对于伤者受伤较重需要住院的案件,该中心就有医疗跟踪专家跟进此事,免去“肇事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环节,可由车辆保险公司直接在交强险限额内向伤者垫付医疗费用。如果有其他纠纷,还会组织人民调解员专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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