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袁武报道 一伙人给鱼塘“清淤泥”,结果落入法网。近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将潜逃两年的嫌疑人谭某抓获归案。嫌疑人谭某与此前被捕的梁某等人一起,因涉嫌盗窃矿产而面临法律制裁。
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国土部门报警称,从2013年4月开始,该镇船田片区、小洞片区、巨泉村片区多个属国有资源的鱼塘及耕地被盗挖陶瓷泥,价值约7万元。经警方初步侦查,一个以梁某为首的团伙浮出水面。
原来,这些鱼塘、耕地下面都是陶瓷泥,使用者只可以在上面养鱼、耕种,但梁某等人经常以帮鱼塘清理淤泥为名,大肆盗挖陶瓷泥,并销往韶关新兴、云浮、江门等地的陶瓷厂。
很快,梁某等人先后落网,但团伙成员之一的谭某仍然在逃。今年7月9日,民警发现谭某出现在肇庆市端州区,立即开展抓捕行动并将其成功抓捕归案。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擅自开挖矿产,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