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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一扶贫办主任索贿受贿57万被双开
日期:[2017-07-28]  版次:[A09]   版名:[时政]   字体:【

广东上半年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法案429件,14人被移送司法处理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粤纪宣报道 昨天记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今年1-6月,全省共排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线索1261条,立案查处42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人。广东省纪委还通报了多起典型问题。

典型案例1

扶贫办主任索贿受贿57万

经查,2012年至2015年期间,叶伟文利用担任云浮市云安区扶贫办主任、掌控调配划拨全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辖区乡镇及相关人员给予的好处费共57万元,在调配划拨全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2017年6月,云安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叶伟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2

村干部冒领扶贫资金9万余元

经查,2012年至2013年期间,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金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法新与村委会副主任李金生、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妇女主任冯亚妹合谋,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南丰镇政府发放对口帮扶该村扶贫资金的过程中,采取假冒部分贫困户签名的手段,共同侵吞并私分扶贫资金共91300元。2017年5月,封开县南丰镇党委给予李法新、李金生、冯亚妹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上述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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