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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日起统一全省契税纳税期限
日期:[2017-10-02]  版次:[A10]   版名:[速读]   字体:【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1日将全省契税纳税期限统一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此举预计可帮助全省80多万纳税人每年延缴税款61.2亿元,节约纳税人资金占用成本2.66亿元。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近日出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契税纳税期限的通知》,要求统一全省契税纳税期限。目前,除广州等11地市的纳税期限原本就已符合要求外,其余9个地市已在10月1日调整到位。梅州因一步调整到位有困难,将在2018年12月31日前调整到位。

在此之前,广东省契税纳税期限主要由各市地税局确定,各地市做法不一,有的地市甚至不同县、区之间的纳税期限也不统一,纳税期限最短的在纳税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而最长的则是在变更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之前。(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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