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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救援费,能否遏制驴友违规探险?
日期:[2017-10-16]  版次:[A02]   版名:[新见]   字体:【

今日快评

■启木

近日,3驴友国庆期间穿越卧龙被困一事有了新的进展。四川汶川县卧龙特区公安分局经调查,认定该批驴友的行为属违规穿越,对3名驴友作出各罚款5000元、承担4万元救援费的行政处罚。记者联系上了其中两名驴友,两人均表示已接受处罚,交了罚款。(《华西都市报》)

点评:驴友违规探险,被处以罚款,可谓于法有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可见5000元已经是顶格罚款,但相比于救援费仍旧是九牛一毛。所以,只有驴友自付救援费,才能对任性探险形成一定遏制。不过,问题仍未解决,罚款于法有据,自付救援费却仍停留在成例层面,有必要从法规上予以规范,谁来承担、如何承担、拒绝承担又该如何解决,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近日,杭州一家名为“乐电”的共享充电宝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告知用户公司将停止运营,并已收回所有充电宝设备。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称,请各位用户及时将未提现的押金提现。(《三秦都市报》)

点评:网约车和共享单车的成功,让社会对共享经济趋之若鹜。但不得不说的是,共享经济虽是风口,但越是风口,竞争就越激烈,优胜劣汰也就在所难免。从首家共享充电宝公司退市的案例可以看出,共享经济这一新概念,并不能保证所有企业在市场上的无往不胜;能不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也不是绑上“共享”的概念就能成功的;如果没有对应到市场真实的需求,不能发掘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商业模式,那么被挤出市场也再正常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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