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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两名村干部竟挪30万扶贫款放贷赚利息
日期:[2018-03-28]  版次:[A14]   版名:[世相]   字体:【

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粤纪宣报道 村干部竟将专项扶贫金30万元借给私人老板赚利息!广东省纪委昨日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之一。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典型案例 1

4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4万元

经查,2014年至2016年期间,潮州市饶平县浮山镇岭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俊文、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邱汉良、村委会出纳邱景光、村委会治安主任邱奕良等4人合谋,在协助浮山镇政府开展岭湾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明知4名村民没有实际改造危房,仍帮助他们伪造相关申报材料、欺骗镇政府验收人员,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9.4万元。

2017年12月,饶平县浮山镇党委分别给予邱俊文、邱汉良、邱景光、邱奕良等4人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典型案例 2

骗取五保补助金等7万余元

经查,2004年至2016年期间,湛江廉江市石角镇蕉坡村党支部书记钟玉翠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年龄等方式帮助骗取五保补助金、孤儿补助金和种粮补贴共计7.39万元。2017年11月,廉江市石角镇党委给予钟玉翠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典型案例 3

两村官借出30万元扶贫款赚利息

经查,2013年至2015年期间,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新尧村村委会委员朱国赐、刘桂英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财政下拨的专项扶贫互助资金30万元先后3次借给私人老板,各分得利息5000元。

2018年1月,翁源县纪委分别给予朱国赐、刘桂英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典型案例 4

5村干部骗危房改造补助金9万余元私分

经查,2015年至2016年期间,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新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水清、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李水文、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李宜灶、村委会副主任刘火安,村委会委员罗白献等5人分别以各自亲属或自己名义,申报并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9.4万元后私分。

2018年1月,海丰县赤石镇纪委分别给予刘水清、李水文、李宜灶、刘火安、罗白献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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