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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经费使用 不设科目比例限制
日期:[2019-11-08]  版次:[A10]   版名:[民生]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绩效提升和管理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有两个先行先试的“突破”,一是探索“包干制”改革试点,二是探索建立跨境资金监管模式,以优化财政科研经费配置和使用。

具体来说,“包干制”改革试点是指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探索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按政策规定自主决定使用。跨境资金监管模式则是由市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等模式,对拨付至港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监管。

《办法》规定,科研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主管理使用。

《办法》规定,对全时全职承担我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可实行年薪制管理。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允许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或独立申报市科技计划。建立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为境外机构的,市级科研经费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到市项目主管部门基本户或相关账户转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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