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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标本兼治和基层反腐结合起来
日期:[2018-03-11]  版次:[A06]   版名:[2018全国两会·现场]   字体:【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建议:

在昨日广东代表团全体审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高度肯定了两院报告直面挑战、敢于担当的态度,结合实际他给出了广东省检未来的工作思路,将继续在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领导下,系统总结经验,以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此外,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他建议最高检加强领导,标本兼治,并与基层反腐拍蝇结合起来。

5718名检察官入额增强一线办案力量

联系到广东检察工作,林贻影介绍,广东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成效显著。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指导意见、检察官职权划分暂行规定、检察官办案组织组建及运行实施办法等53份文件,构建制度框架体系。

数据显示,通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5718名员额制检察官,全面实施“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组建4295个办案组织,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入额领导干部办理案件151884件。

改革后,“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有权必有责成为常态。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如深圳市检察机关通过推行扁平化管理,简化文书审批层级,缩短办案周期,其中审查起诉案件办结时间平均缩短11天。其他地区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时间也都明显缩短。

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

林贻影表示,下一步广东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在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领导下,系统总结经验,以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在进一步完善员额动态管理机制的同时,要求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向办案一线和办案多、质量高的人倾斜,形成良好导向。

与此同时,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推进对公安刑事侦查活动监督、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等改革,并继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及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林贻影建议最高检加强对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坚持标本兼治,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治理结合起来,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积极有为的姿态促进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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