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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书“数据门”教了我们这些道理(2)
日期:[2018-04-23]  版次:[A31]   版名:[财商周刊]   字体:【
■制图/廖木兴

解析

大数据的商业模式

在Facebook听证会上,一个细节十分值得留意。

“如何维持一个免费的商业模式?”参议员Orrin Hatch问小扎。“我们卖广告。”

“是不是得给你钱,才能保住我自己的信息?”另一位参议员Bill Nelson追问。“这不是出售个人隐私,而是一种广告投放策略。”小扎回答说。

据了解,脸书高达98.2%的营收都来自于广告。这一商业模式决定了脸书永远游走在隐私风险的边缘。

因为,任何一个广告主投放广告,都要考虑千人成本(即广告到达1000个目标受众群体所要花费的钱),而互联网广告能够备受青睐,核心就在于能够为广告主提供精准的用户画像和投放渠道。

对于脸书来说,要么通过收集用户信息的方式来改善广告投放效果讨好广告主,要么损害广告主利益的方式来改善用户体验,博弈的筹码就是用户的隐私。

在大洋此岸,依托大数据的商业模式同样大行其道。

“我们会通过使用收集的信息的数据,向您提供更加相关的广告以替代普遍投放的广告。”这是今日头条隐私政策中的内容。今日头条CEO张一鸣曾表示,今日头条是一个资讯分发平台,文字、图片、视频,甚至问答、直播等各种形式的资讯内容都可以通过推荐系统找到对它感兴趣的用户,当然广告也可以精准推荐,“比如,家庭主妇会收到家常食谱的信息,体育爱好者会看到足球比赛推送。”

今年3月29日,这家声称利用大数据进行用户行为画像,实现精准推送的公司“在二三线城市的APP界面刊登虚假广告,明着合法、暗中违规二次跳转广告页面”的潜规则曝光。

但产业发展确实需要数据,正如马云等互联网企业家多次强调,互联网的技术革命,未来的三十年才是真正的巨大机会所在,“数据将成为核心的资源”。大数据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关键在于使用者用来做什么。

需要个人信息保护法

由于大数据的三个特点,对大数据应用的管理上就产生了三个难题:难以监管,难以估量,难以应对。数据随时随地实时产生,但监管却不能无孔不入,尤其是对于冗杂的隐蔽数据,如果全面禁止商业收集和使用,就会影响相关行业发展,也会使监控成本飙升,但是如果不监控其使用,又很难说,这些数据能够挖掘出什么不适当的内容,难以保证数据不被滥用。

其实,近年来,我国已在用户信息保护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及2017年6月实施的《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其中《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可去年8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一法一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有1万多人参与调查,调查报告显示,有52.1%的受访者认为上述规定执行得不好或者一般;有49.6%的受访者曾遇到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现象,其中18.3%的受访者经常遇到过度采集用户信息现象;有61.2%的人遇到过有关企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强制收集、使用用户信息,如果不接受就不能使用该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霸王条款”;有52.5%的人认为执法部门保护用户信息的成效一般或者不好。

“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一个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专门立法。”中国首席数据官联盟法律顾问王渝伟说,“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网络安全法》仍然是大而化之,缺乏对个人信息从收集、存储、使用、救济等全流程的保障机制。”

这种“大而化之”的做法,也并非没有理由。欧盟将从5月起执行被称为史上最严苛的数据保护规定《通用数据保护法案》(GDPR),当中包括用户可以要求将所有的个人数据删除、科技公司不能把数据使用说明藏在用户协议里、不遵守固定会被课以最高公司年营收4%的罚金等规定,传QQ国际版正是因此宣布从5月20日起停止运营。

王渝伟表示,尽管我国制定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是参考了GDPR,但他认为中国会采取一种介于美国和欧洲之间的规定,“因为如果过于严苛,会限制行业的发展”。

个人该怎么做

在这样的环境下,贾路路建议说,用户若想保护个人信息要注意三点:

首先,用户要有时刻保护自己在互联网上个人信息的意识;

其次用户要留意社交应用关于提取、储存、使用、分享用户个人信息的条款,检查其是否有对个人隐私的风险,不要轻易披露个人信息;

第三,尤其要注意在用自己的社交账号登录第三方应用时,其对自己的社交应用上个人信息的获取和处理的规定,切勿盲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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